中新網7月13日電 根據財政部和監察部的部署,昨日,四川省財政廳、監察廳聯合發出《關于對黨政領導干部拖欠公款進行清理的通知》,要求對領導干部拖欠公款問題集中清理。
據四川日報報道,經請示中央有關部門并結合四川省實際,此次清理工作的對象是四川省所有行政事業單位副科級以上黨政領導干部(含離退休)。清理范圍包括:領導干部從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借用且應在2004年5月31日前歸還而尚未歸還的公款;領導干部利用職權借給親友的公款。清理的重點是黨政領導干部利用職權將公款借給親友經商牟利的問題。
清理工作按照“誰借出、誰收回”的原則,采取單位自查和有關部門核查相結合的方式分階段實施。各單位還款情況將在一定范圍內公示,歸還公款應歸還現金,不得以各類實物、有價證券抵還。
此次清理工作將于今年9月底前結束。四川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財政、審計部門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清理中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嚴肅查處。對長期拖欠公款不還、隱瞞不報甚至弄虛作假的,要按規定追究其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黃志凌、戴必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