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5日電 據北京晚報報道,北京市一中院今天(15日)對“高戈狀告北京群星表演藝術學校案”作出終審判決,女影星呂麗萍一手創辦并擔任校長的群星表演藝術學校被判退還學生高戈“贊助費”兩萬元。這起歷時三年的民事索賠案終于以高戈的勝訴告結。
1999年,從小喜愛表演的高戈慕名前往呂麗萍創辦的北京群星表演藝術學校就讀,并一次性交納3萬元的贊助費。后高戈認為學校的實際情況與當初的宣傳大相徑庭,于是,他停止上學,并向學校索要贊助費遭到拒絕,將學校告上了法庭。
北京一中院認為,高戈與群星學校達成入學合同后,交納了3萬元贊助費及相關費用。合同履行1年后,雙方同意解除合同。高戈認為是由于群星學校違約造成其退學,群星學校認為是由于高戈無故曠課造成,雙方提交的證據均不足以證明各自主張。根據此案現有證據,可以認定高戈自2000年9月1日退學,雙方自該時間起解除教育合同關系。高戈交納的贊助費為3年期間的費用,在合同解除時,群星學校應當根據高戈學習的時間予以扣減后返還。(郭京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