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6日電 湖南煤礦安全監察局7月9日披露,今年1月6日發生在湖南郴州市宜章縣羅卜遠煤礦的事故,調查顯示,羅卜遠煤礦礦主、宜章縣救護隊、宜章縣梅田鎮、宜章縣有關部門相互勾結,知情不報,以惡劣手段隱瞞真相。
京華時報的報道說,歷時半年經過3次調查取證,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與湖南煤礦安全監察局聯合督查組的調查得出初步結果:此次事故中,目前已核實的死亡人數為10人,重傷1人。而此前的兩次調查結果竟然分別是“無一人死亡”和“8死1傷”!
——事發:巨響聲后一片火海
羅卜遠煤礦位于宜章縣梅田鎮母老村,該礦為股份制私營煤礦。5名股東是:黃武鋼、黃志強、黃小紅、楊成勇、黃文杰。
1月6日零時,10名當班礦工入井,零時30分左右到達作業點。凌晨3時許,地面人員聽到一聲類似放炮的聲音,19歲的絞車工胡珠看到信號后緊急停車。隨即,井口噴出的大火令15米外的胡珠頓成火人。井口工業廣場附近的絞車房、鏟車、煤棚、充電房、調度室全部起火,地面人員無法接近。
約1小時后,井口燃燒停止,地面人員緊急滅火。4時16分,宜章縣礦山救護隊在接到駐礦安監員黃新云的電話后出動。4時30分,礦山救護隊副隊長趙湘林等6人先期到達。5時20分,礦山救護隊隊長肖見文等4人趕到現場增援。
5時30分,礦山救護隊員下井偵察。他們在主井落底往上8米處發現一名頭朝上、呈俯臥狀尸體。隨后,該班值班長兼瓦斯員黃土忠的尸體也在主斜井井底車場左側被發現。當時,黃的臉朝向井口,呈坐姿。
——瞞報:私下賠錢銷毀證據
6日晚上10時許,礦長楊高發帶領楊見明、李初珍、黃玉紅等人下井用絞車將8具尸體運出。此時,該礦股東黃志強、楊成勇、黃武鋼緊急商量,決定偷偷將礦工尸體運至70公里外的廣東省連州市進行火化。
死亡礦工的尸體要在殯儀館火化,必須有死者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死亡證明。為了讓死者家屬去開具死亡證明并對外保密,幾名股東分別找到死者家屬談判。
在宜章縣梅田鎮的湘南酒家內,黃武鋼與宜章方死者家屬達成每人賠償19萬元的協議。黃小紅與楊成勇、黃武鋼則分別在宜章縣城的銀都大酒店和郵政招待所內與廣東方死者家屬達成每人賠償8.57萬元至9.8萬元不等的賠償協議。協議注明,若未來兩至三年不泄露消息者還可獲得一筆5萬元的額外補償,死者的小孩可由煤礦負責撫養到16歲。
1月7日下午,由黃武鋼、羅紅文具體負責將8具尸體運往廣東省連州市殯儀館冰凍保存。死者家屬在得到賠償款后,依礦方要求回到家鄉派出所開具死亡證明。9日,連州殯儀館以每具1000元的價格對尸體進行了火化。
當廣東籍死亡礦工的家屬獲悉所得賠償只有宜章當地礦工的一半時,便向媒體舉報,立即便有記者前往采訪。在打發走記者后,為進一步隱瞞礦難真相,做到萬無一失,股東之一的黃武鋼再次來到連州殯儀館,以礦方要求核對死者身份為由,索回8名死者的死亡證明,并予以撕毀。
——調查:歷時半年三次取證
1月12日,湖南煤礦安全監察局根據舉報趕赴現場調查,但“因時近年關,知情人和外地民工大部分已回家過年,調查只證實了該礦曾發生過井口瓦斯燃燒造成地面1名絞車工燒傷的事故,未找到有人死亡的直接證據”。
隨后,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和湖南煤礦安全監察局再次接到舉報。湖南局組織郴州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郴州市安監局、郴州市煤炭局和宜章縣政府組成聯合調查組,先后到廣東省連州市民政局、樂昌市安監局以及兩省的近10個鄉鎮走訪,調查問話85人次,取得調查取證筆錄85份,收集書面證據材料96份。至6月13日,終于查出羅卜遠煤礦“1·6”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重傷(屬重大安全事故),且相關人員有意瞞報事故的結果。
“8死1傷”的第二次調查結果并不能讓人信服。6月28日,死者家屬直接給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發傳真。傳真稱,羅卜遠煤礦1月6日發生的事故中死亡人數絕對不止8人。傳真中還列出了部分死亡礦工名單和家庭地址以及可供調查的5個聯系電話。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局長王顯政批示有關部門立即派員赴湘,會同湖南局組成專門督查組赴宜章縣調查。湖南省委書記楊正午、省長周伯華等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嚴肅查處事故。
6月29日至7月1日,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與湖南煤礦安全監察局第三次聯合督查,重新調查30人次,取得筆錄30份,收集縣、鎮政府及有關部門文件、會議記錄71份。
——真相:10人死亡1人重傷
為了打破礦主、鎮政府與相關知情鏈的攻守同盟,7月2日,督查組將《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督查組對“1·6”事故調查的幾點意見》送達郴州市人民政府、郴州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
7月3日,按督查組意見,一個由郴州市紀委、政府辦、安監局、煤炭局、總工會、檢察院、公安局等部門領導共15人組成的“郴州市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副司長事故專案核查組”成立,配合督查組的調查工作。
在依法對羅卜遠煤礦股東、礦長、副礦長、梅田鎮安監站安監員黃新云等4人實施刑事拘留,依規對梅田鎮副鎮長吳孟星、宜章縣救護隊隊長肖見文實行“雙規”后,調查工作很快取得新進展:通過審訊和問話,查明羅卜遠煤礦“1·6”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1人重傷,屬特大煤礦傷亡事故,且羅卜遠煤礦礦主、梅田鎮安監站、梅田鎮政府、宜章縣礦山救護隊等單位有關人員參與隱瞞事故的事實成立。(鄭義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