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9日電 據澳門華僑報報道,澳門與冰島于本月十三日正式締結航空協定,協定具高度開放性,兩地除可互換第五航權以外,還可彼此享有第七航空貨運權。
澳門特區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于七月十一日率團前往冰島首都雷克雅未克(Reykjavik),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冰島共和國政府的航班協定。簽署儀式于十三日在當地舉行。歐文龍在儀式上致詞時表示,澳門與冰島之間航協的訂立將有利于促進兩地在旅游業方面的聯系,也將有利于澳門進一步拓展航空客貨運的網絡。簽署航協的冰島政府外交兼外貿部長代表環境部長西芙·弗里德雷夫斯多蒂爾(Siv Fridleifsdottir)則認為,冰島與澳門簽訂的航協是具成果的,對加強兩地的聯系將會發揮積極作用。
根據航協備忘錄,澳門與冰島互相交換第五航權,即容許兩地航空公司的航機在往返本地時可以經停對方點或第三地上落客貨,然后再飛第三地或對方點;同時,兩地亦彼此享有第七航空貨運權飛歐洲、北美、中東及遠東,即兩地航空公司的航機可以經營由對方點飛往上述地點的貨運航線而無需飛返本地。
歐文龍結束訪問于七月十八日返回澳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