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9日電 針對部分國有大中型企業在實行主輔分離輔業改制的過程中,被分流的企業富余人員權益往往受到侵害的狀況,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日前出臺專門辦法要求規范操作,切實維護職工權益。
據央視國際報道,首先,中央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的總體方案經國資委、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批復后,方可由中央企業組織所屬企業實施。實施過程中,企業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解除勞動關系人員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況以及改制后的企業吸納富余人員的比例,必須報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審核。
其次,企業改制要制定切實可行的職工安置方案,凡是職工安置方案不明確、資金不到位、資產不落實的,不得進入改制程序。
此外,計劃實施改制的企業如果拖欠了職工的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費,必須在改制前繳清。對分流到其他企業就業的人員或到社會上自謀職業的人員,勞動保障部門要督促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繼續參加社會保險并及時繳納社保費用。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研究所所長何平表示,通過主輔分離通過個人創業通過政府的各種扶持性政策,讓富余人員有個過渡,不要一下子推到社會上成為失業,這是我們最近幾年在總結以前國有企業改革過程中富余人員分流下崗非常重要的一個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