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樹大招風,作為公眾人物的明星比普通人更容易官司纏身,即使是天王巨星也不例外。
周潤發索賠600萬敗訴
周潤發幾年前曾以千萬酬勞代言內地某手機品牌,合約屆滿后,廣告商繼續以其肖像刊登廣告,雙方因此對簿公堂,周潤發經理人公司索賠600萬元。深圳法院前日作出裁決,判發哥一方敗訴,而發嫂表示會再次上訴。
周潤發1999年7月以千萬元酬勞接拍內地某手機廣告,代言合約為期一年,憑他的國際知名度,廣告反響很好。約滿后,周潤發經理人公司藝才公司在廣州發現以其形象制作的手機廣告,該廠家為此書面致歉并賠償了港幣73.5萬元,還簽下“和解協議”,說明該項賠償已解決廠家在合約期滿后,因過錯、過失、疏忽或工作人員、第三責任人繼續使用有關廣告及廣告產品的全部違約問題,事件暫告平息。2002年10月,藝才公司在重慶江北機場國際候機室,再次發現四張周潤發代言手機的廣告,雙方因此對簿公堂,藝才公司提出600萬元的高額賠償!
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前日就案件作出判決,認為該廠家已構成違約,但由于雙方之前簽下的“和解協議”已解決違約問題,雙方的爭執就此完結,故免除廠家的違約責任,駁回藝才公司的上訴。記者就此事致電發嫂查詢,她說:“發哥已經知道事件,會循法律途徑進行上訴。”
張柏芝弟弟卷入勒索案
據香港娛樂雜志報道,藝人張柏芝的弟弟張豪龍上個月開車時發生碰撞事故之后,被卷入一起黑社會勒索案,目前案件已交由香港警方反黑組著手調查。6月19日清晨,張柏芝的弟弟張豪龍駕駛朋友的保時捷跑車,在長沙灣荔枝角與一部出租車相撞。意外發生后,價值上百萬港元的保時捷車門嚴重損毀,出租車車頭也重創。張豪龍當場認錯,承認意外是因自己魯莽駕駛所造成,并答應向對方司機作出5萬港元的賠償。7月6日,張豪龍依諾言,親自到出事出租車所屬車行的辦事處,把一筆5萬港元的現金,交給車行的負責人。不料,張豪龍離開不久,車行就收到電話勒索。一名男性向車行聲稱自己是“有勢力人士”,知道張豪龍到車行繳了現金賠款,要求車行“付費”。巧的是,對方要求的款項,正是5萬元。
車行在連續接到幾通這樣的電話后,立即報警。目前這起案件已交由反黑組接手調查,警方發言人表示:“不排除有人混水摸魚”,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人被捕。
上個星期天,張豪龍駕駛新車前往無線錄節目。當被問及這次卷入黑社會勒索案時,他顯得非常沉著冷靜。他表示這是有人在渾水摸魚,他知道警方已經介入,但他不會理會此事,因為已經“交給老爸搞定”。張柏芝的父親原名張仁勇,綽號“胡須勇”,傳聞因賭術精湛而有“啤王”及“沙蟹王”稱號。“胡須勇”素來被傳與黑道有密切關系,旗下門生眾多,因此張柏芝經常無故與江湖中人扯上關系。
騰格爾打贏名譽權官司
著名蒙古族歌唱演員騰格爾因沈陽一家音樂藝術公司未經允許使用其姓名和照片,以侵犯其名譽權、姓名權和肖像權為由將該公司訴諸法庭,7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作出判決,騰格爾終審勝訴,并獲賠經濟損失2萬元。
騰格爾是中央民族歌舞團一級演員,我國知名歌唱演員,“騰格爾”一詞在蒙古族語文中意為“天”。2003年8月,騰格爾向法院提起訴訟,稱沈陽市騰格爾音樂藝術有限公司未經允許使用其姓名和照片,制造了該公司有其參與設立的假象,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壞的影響,給其帶來了極大的精神壓力,請求法院判令騰格爾公司停止侵權,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10萬元。一審法院判決沈陽市騰格爾音樂藝術發展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經營活動中使用騰格爾的姓名和照片,并向騰格爾書面致歉,賠償騰格爾經濟損失2萬元。
判決后,騰格爾公司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請求撤銷一審判決,駁回騰格爾的訴訟請求。
一中院認為,騰格爾是我國著名歌唱演員,為公眾所認知。騰格爾公司盡管經過工商登記,但企業名稱與騰格爾的姓名權相沖突。騰格爾公司的經營范圍也容易使人誤以為與歌唱演員騰格爾有關。并且騰格爾公司在經營活動中使用騰格爾肖像、對消費者稱經理與騰格爾是朋友等,可以認定騰格爾公司具有使用騰格爾姓名的故意,構成對騰格爾姓名權的侵害。
一中院據此作出駁回騰格爾公司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來源: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