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媒體透露,一項調查顯示:76%的公眾對審計署長李金華的安全表示擔心,認為“有人可能會打擊報復”!
這個調查結果是可信的。李金華1998年起擔任審計長,次年就爆出了水利部擠占挪用防汛專用資金的“特大丑聞”,成為中國審計史上“破天荒”的事件。此后每年的夏天,李金華都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匯報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每次都像一枚“重磅炸彈”。
“風暴”過后,公眾當然是人心大快;但被爆出問題的政府部門卻如坐針氈。丟臉姑且不說,“政治前程”受影響是那些相關官員最難以忍受的。臉上有污點不從自身找原因卻怪說出真相的人,是不少中國人的秉性———有人在“恩仇錄”上記李金華一筆,順理成章。
如何“報仇雪恨”?無外乎兩種途徑:一是官場上“以牙還牙”。今天“參一本”,明天“告一狀”,動用一切可以動用的政治資源,給李金華“穿小鞋”;二是恐嚇甚至直接進行人身傷害,有些喪心病狂者什么事都有可能做出來,這大概是公眾最擔心的情況。
不過,李金華本人倒是坦然得很。前不久,當記者問他怕不怕得罪人時,自稱國家財政“看門狗”的他說了一句很有哲理的話:“都得罪了,也就都不得罪了。”哪個部門都審計,不搞看人下菜碟,被審計者的心理也就平衡了。
然而,國家那么大,需要審計的地方那么多,而審計署人手有限,就是你李金華想“都得罪”也“得罪”不過來呀!那么,如何提高李金華的“安全系數”呢?沿著李金華的邏輯,我這樣想:假如全國各級審計機關“都去得罪人”,不也無所謂“得罪”了嗎?
近年來,人們一說起審計及其“風暴”,似乎全國只有一個李金華,仿佛全國只有一個審計機關即審計署。為何?因為地方的不少審計機關保持著一貫的沉默,以至于公眾忽略了它們的存在。就拿云南省大姚縣挪用地震救災專用資金來說,一個邊遠小縣的經濟問題,竟勞國家審計署千里迢迢親自審計,那里的審計機關都干嗎去了?
“單打獨斗”就等于“眾矢之的”。如果每個省(區、市)每年都拿出自己的審計“清單”,每個市每年都掀起各自的審計“風暴”,每個縣每年都公布當地的審計報告,那有多好啊!
一方面,“看門狗”越多,咱納稅人的錢被胡花的可能性就越小;另一方面,“英雄”處處有,遍地“李金華”,即使有人想報復,也無從下手,或不敢下手,甚至連報復之心也逐步淡化直到消除———到那時,人們也就用不著為李金華擔心了。(稿件來源:大河報 作者:盛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