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0日電 據成都晚報報道,前日趙忠祥的代理律師王富發出一份主題為“正告饒穎”的聲明,在聲明中,王富代其當事人趙忠祥對饒穎做了評價。稍后他向記者解釋,饒穎的表演已經夠了,她的誹謗行為也已經達到了頂點,所以現在是他們說話的時候了。
王富在聲明中說:“2004年7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據已查明的事實和相關法律,作出公正的終審裁定。海淀區人民法院也將開庭審理另一案。身份不詳的無業人員饒穎眼看兩案都無法勝訴,她所編造的謊言也將被揭穿,于氣急敗壞之際,變本加厲地編造離奇故事,造謠誹謗,甚至破口罵街,污言穢語。她未經批準召開新聞發布會,把一些媒體及記者當成她誹謗他人的喉舌和攻擊別人的代言人。她以為輿論可任由她左右,狂言道:她現在說‘一’媒體可登‘八’。”
“我們正告饒穎改惡向善,通過誠實勞動圖一溫飽,敲詐他人的妄想絕不會實現。我也正告饒穎因敗訴而遷怒于對方律師,撒潑打滾,造謠滋事,于事無補。”
“作為趙忠祥的代理人,我了解趙先生在被無端拖入官司和污水潑身的時候并不會脆弱、無奈。但他絕不愿看到,有人把這無端的口舌,越過他變成對他終生服務的央視說三道四。那將使他非常難過。”
王富在隨后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饒穎與趙忠祥的官司剛開始時,趙忠祥并不想通過媒體發表意見。“但是現在是時候了,明天,欠款糾紛案就要結束舉證期,到時候該案應該會有結果。”
王富說,他們一直在為以誹謗罪起訴饒穎做準備。王富認為,饒穎捏造事實并多次公開散布,已經使被誹謗人趙忠祥的聲譽受到嚴重損害,并且造成嚴重后果。“饒穎多次稱趙忠祥欠她的錢,并且說趙忠祥強奸她,都已經構成了誹謗行為。”
雖然王富稱已經確定要起訴饒穎,但是他現在并不能確定法院是否會就此立案。“一旦立案,我們就要提出訴訟請求:第一,要求追究饒穎的刑事責任;第二,要求饒穎賠償趙忠祥經濟損失。”記者問王富,趙忠祥打算要饒穎賠償多少錢,王富稱,這不是最主要的,而且現在也沒有確定具體的金額。
王富向記者解釋,依據《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如果法院裁定饒穎誹謗罪名成立,那么饒穎將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裴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