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湖北網7月24日電(王世平)震驚全國的致10人死亡、22人中毒的湖北利川“10.21”特大投毒案,23日在利川市人民法院開庭二審。
據介紹,二審合議庭由湖北省高級法院法官組成,公訴方為省檢察院檢察長指派的檢察員。陳小梅的辯護人為湖北震邦律師事務所的冉啟安和朱榮茂兩律師。
庭審從上午8時30分開始至10時38分結束,庭審中,控辯雙方就此案有關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展開了激烈辯論。被告人陳小梅仍始終否認自己曾經投毒。庭審結束時,審判長宣布休庭,合議庭將充分考慮控辯雙方的意見,并將此案上報湖北省高院審判委員會討論后擇日宣判。
2003年10月21日下午,利川市元堡鄉花坪村1組村民朱發彬為其父朱大田舉行葬禮后,在其家用餐的30多名鄉親均在短時間出現中毒癥狀,包括其子朱余平在內的10人隨后死亡。當地公安機關經過偵查,于10月24日宣布這是一起人為的惡性投毒殺人案,并以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刑事拘留了有作案嫌疑、朱發彬之母陳小梅。
今年4月29日,恩施中院一審判決,認定陳小梅犯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陳小梅不服于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