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五日電(記者王永志)中國國家發改委負責人今天在此間說,國務院下發的《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在深化中國投資體制改革方面有四個新的重要舉措。
七月十九日,國務院下發了《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今天官方新華社受權發布《決定》全文。發改委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決定》新的重要舉措之一是,改企業投資項目的審批制為核準制和備案制!稕Q定》要求,今后對企業不使用政府投資資金的建設項目,一律不再實行審批制,政府只對其中的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進行核準,對其它項目實行備案制。
二是合理界定了政府投資的職能。政府投資主要用于關系國家安全和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經濟社會領域,用于加強公益性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欠發達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推進科技進步和高技術產業化。采取直接投資、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轉貸和貸款貼息等方式,合理使用各類政府投資資金。對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加快推行“代建制”。
三是完善投資宏觀調控體系,改進調控方式。綜合運用經濟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對全社會投資進行以間接調控方式為主的有效調控。
四是完善對政府投資的監督管理,建立政府投資責任追究制度,健全政府投資制衡機制,建立政府投資項目后評估制度和社會監督機制;加強和改進對社會投資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協同配合的企業投資監管體系,依法加強對企業投資活動的監督,建立企業投資誠信制度;加強對投資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管,對咨詢評估、招標代理等中介機構實行資質管理。
該負責人稱,核準制與審批制主要體現在適用范圍、審核內容和審核程序三方面,實行核準制是中國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