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6日電 繼去年誤發“護照”給通緝要犯汪傳浦,臺“駐英代表處”近日再爆大烏龍,核發該通緝犯之妻“護照”,并驗發6筆不動產的授權書,使其得以出脫價值上億元新臺幣的不動產。
據聯合早報引述臺灣媒體報道,臺“駐英代表處”的“一過兩犯”,據說已引起臺“行政院長”游錫堃震怒,稱“不可原諒”,除要求追究行政責任,擬將失職人員移送司法調查。
而“駐英代表”田弘茂已經請辭。田弘茂和相關承辦人員15日已先后返臺述職。據了解,田弘茂曾出任過臺“外長”,派往英國僅2年3個月。
而與此同時,田弘茂的去職使臺當局高層密切了解前“外長”簡又新應否負起責任,簡又新派駐歐盟一案因此暫緩。
背景資料:
拉法葉艦采購案是臺灣重大弊案。汪傳浦是法國湯姆笙公司的前駐臺代表,相當清楚臺灣海軍向法國采購拉法葉艦的內情,拉法葉案特調小組曾透過刑事警察局,請國際刑警組織追緝汪傳浦,2000年間刑事警察局也透過美國移民局和駐香港代表處協助追緝,并迫使汪傳浦放棄美國的永久居留權,離開舊金山,前往他也有居留權的英國倫敦居住。
據說臺當局“辛苦多年”,才得以逐步凍結汪傳浦在海外的資產,但2001年7月,汪傳浦人在英國,順利地以傳真方式到臺當局“駐日內瓦代表處”申請文書認證;去年2月,汪傳浦帶著兒子現身倫敦代表處,兩個小時內取得文書認證;今年3月,汪傳浦的太太葉秀貞又申請換發“護照”成功;今年5月,葉秀貞申請土地授權書的文書認證,仍然未受阻撓。因此汪傳浦不但順利解凍財產,還得以辦理海外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