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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項目的體育比賽中,作為比賽場上的“執法者”,裁判是比賽公正公平的象征,也因此,裁判的公正廉潔和法官的正直一樣,是游戲得以繼續的最后保障。然而在中國,足球職業聯賽10年間可以說就是伴隨著“黑哨聲”的10年。
1994年,職業聯賽開始的第一年,球市火爆,比賽也看似風平浪靜。天津記者張東,在第394期《足球》報上撰文,聲稱自己認識的一位老板手里掌握著一份收錢裁判的名單,幾乎所有吹甲A的裁判都上了這個名單,他還稱親眼看見該名單。1995年,時任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秘書長的蔚少輝帶著一群裁判精英,直奔天津,點名找張東,索要證據。終因缺少證據,第一波的“反黑潮”銷聲匿跡。
在這之后的幾年里,媒體不敢再“隨意”寫裁判吹黑哨。
1998年,聯賽第一輪,廣州松日VS大連萬達,身為2級裁判,長期為專業足球報紙撰寫關于裁判技術分析的評論文章的淦耀,在新華社的《體育參考》中發表文章指出,當值主裁陸俊犯的幾次錯誤,用裁判界術語可以說是“不可原諒的失誤”。而在此之前1991年女足世界杯上,陸俊的一個誤判也曾被國際足聯裁判委員會認為是“不可原諒的錯誤”,并把他列入了沒有培養前途的裁判行列。
賽后,當時剛剛創刊不久的《羊城體育》稱,‘“金哨’陸俊在這場比賽中收了不止20萬元”。隨后,陸俊狀告《羊城體育》,勝訴,獲賠11萬元。
接下來的中國足球聯賽繼續在“黑哨”的口水中進行,這時的裁判成了最難當的角色——只要比賽結果稍出人意料,球迷和媒體都會神經質地將裁判分析斥責一番。裁判的誠信,幾乎到了崩潰的邊緣。
2001年底,反響最大,也是最深遠的一次反黑風暴開始。由當時的浙江體育局局長陳培德、浙江綠城總經理宋衛平、廣州吉利的李書福出示懺悔信、退款,和“黑哨8人名單”,通過媒體引爆。與以往不同的是,這次的反黑“斗士”“掌握”了“證據”,并以龔建平歷史性地被判刑告終。
但即便在“黑哨風波”最猛烈的2002年初,中國足協讓受賄裁判自己交出收受的錢款,交代問題后,仍繼續使用這些裁判。
“中國足協沒有將他們除名,這是對國際足聯章程第一章規定的污蔑。”淦耀對中國《新聞周刊》說。(資訊整理/唐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