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6日電 據中國青年報消息,國家審計署沈陽特派辦最近披露:“大學城”建設實為政府行為,其資金來源主要是財政對土地的各項費、稅、出讓金收入及大量銀行貸款。
報道說,為解剖“大學城”在建設中各個環節存在的普遍問題,審計部門通過在3個“大學城”、19所高校發放調查表,獲得了關鍵數據。
審計組把調查的核心問題鎖定在政府決策及有關職能部門對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土地的征用、審批及農民切身利益問題;高校建設規模、標準及發展的經濟實力問題;貸款規模、運用及潛在的風險問題等。
通過各項資金來源渠道占資金總額比例的分析,審計組得出“大學城”中各高校建設計中劃投資銀行貸款所占比重大,而實際建設過程中,對貸款依賴性更強。并認為,“一陣風”上馬、盲目建設“大學城”的后果是出現“新一輪資產投資———閑置———不良資產”的惡性循環。
審計組認為,“大學城”建設中普遍存在著放貸銀行對貸款使用跟蹤監管不力問題,建議金融監管部門對違反貸款的制度進行清理整頓,從源頭防范金融風險。
“大學城”總體規劃中,建設用地大多超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規模,審計組指出原因是,規劃部門和國土部門在制定大學城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過程中各自為政,導致部分項目的選址和建設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使大量耕地被占用,基本農田得不到保護。
審計組建議,由國務院統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批權限,防止基本農田流失,保護耕地和農民利益,增強保護社會效益的約束機制。
“大學城”的建設在一些地方還享受到了特權。審計組發現,有的省、市政府居然對“大學城”免收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
審計人員經過與國家制定政策部門及省、市執行政策部門對有關法規反復研究討論發現,有關政策規定對新增建設用地的征地、供地環節有所混淆,圈內圈外界線不清。
審計部門建議國務院責成有關部門對文件造成的理解混亂和執行中的偏差,給出明確的解釋和界定,并修訂征收辦法。(劉世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