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礦工在一起煤礦透水事故中遇難,卻被礦方故意隱瞞,11名事故責任人近日被有關部門查處,其中1人被追究刑事責任,這是記者28日下午從山西省晉城市煤礦安全監察站了解到的。
今年6月7日上午10點,澤州縣祥和煤礦掘進工作面發生透水事故,正在排水的兩名工人被淹沒。事故發生后,礦方沒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當瞞報行為被發現后,才向煤礦安全監察部門報告了煤礦事故。
6月17日,晉城市政府、晉城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晉城市煤礦安全監察站同時接到群眾舉報,市政府成立了由安監、公安等部門組成的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調查結果表明,這是一起“責任事故”,并且“具有瞞報情節”。
7月19日,11名責任人被依法處理,除1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外,還有1人被撤職,2人被開除,其他人員也分別受到行政降級和警告等處分。(來源:新華網,記者陳忠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