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30日電 據央視國際報道,中國國家審計署今天公布了對全國28個省(區、市)的526個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效果的審計結果。結果表明,抽查項目中有四分之一項目沒能按建設責任書或計劃建成,而部分已建成項目運營效果較差。
這些項目涉及污水處理、垃圾處理、供水、供氣等方面,它們之所以引人關注,是因為它們都是利用國債資金進行建設的。
審計查明,1998年-2002年,中央累計安排國債資金983.88億元,用于這些省市區的1965個污水處理、垃圾處理、供水、供氣等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總投資達3992億元。
這次審計共抽查了其中的526個項目,總投資967億元。
審計結果表明:一、抽查項目中有四分之一項目沒能按建設責任書或計劃建成。二、部分已建成項目運營效果較差。在已建成的320個項目中,有32個項目基本沒有投入運營,18個長期處于試運營或開開停停狀態,69個已經運營的項目沒有達到當年設計生產能力,設備閑置問題突出。三、在已經投入運營的污水、垃圾處理項目中有14個項目處理指標未達標。四、34個項目由于管理不善、設備不合格以及工程質量缺陷等原因,存在較為嚴重的損失浪費問題。
國家審計署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司司長席晟指出,造成部分城市基礎建設項目效果比較差、投資效益不夠理想的直接原因,就是項目的管理比較薄弱,招投標制沒有得到嚴格的執行。從深層次來看,這類項目的經營建設體制、機制還比較落后,主要靠政府來建設和經營。從這方面看,政府的投資體制還不夠完善。
報道說,此次抽查審計的526個項目中沒有按計劃建成的項目有136個,有85.47億元投資沒有如期完成,占到了計劃投資額的26.8%。其中,陜西省1998年在渭河沿岸建設的5個污水處理工程按計劃應在2002年底建成4個,但實際只建設了2個,渭河污染問題仍未得到根本解決。山東莒縣、日照、微山污水處理廠和菏澤引黃供水工程等四個已上報建成的項目,實際還有近一半工程量沒有完成。
而在已建成的320個項目中,有32個項目基本沒有投入運營,18個長期處于試運營或開開停停狀態,69個已經運營的項目沒有達到當年設計生產能力。其中,安徽省巢湖市污水處理廠2001年6月一期工程完工后,因缺少運營資金僅試運行了一個月,二期工程完工后,也只進行了設備聯動試運行。遼寧省鞍山市西部污水處理項目投產一年來,由于運營資金不足僅能從事維護性運轉,污水仍被直接排入太子河和大遼河。山西省的榆次市、陽泉市兩個污水處理廠由于項目建設時沒有考慮相應的管網建設,2000年建成至今無法投入運營。四川省阿壩州四個已建成的垃圾處理廠因為設備質量嚴重不合格,處于癱瘓狀態。都江堰市污水處理廠設計能力未每天4萬噸,因管網不配套,無法運轉。甘肅省白銀市城市供水工程投產近一年來,平均日供水量不到設計能力的10%,設備利用率只有15%。
此外,在已經投入運營的污水、垃圾處理項目中,山東省煙臺市套子灣污水處理廠、湖南長沙第一污水處理項目、貴州省貴陽市高雁垃圾處理場等14個項目處理指標未達標。
審計還發現,有34個項目由于管理不善、設備不合格以及工程質量缺陷等原因,存在較為嚴重的損失浪費問題。如: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白水塘垃圾處理項目、河南省鄭州市供水工程等。
目前,這526個項目建設效果的審計結果已經由國家審計署上報國務院。國家審計署同時還提出了審計建議。一是追究責任,二是強化項目管理,三是改革現有投資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