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出版總署官員說,中央確定改革試點的8家報紙進行的合作改制,都僅是在經營領域里。無論怎么改,黨管媒體不能變。
2日,新聞出版總署報紙期刊管理司官員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首家新聞出版合資公司落戶重慶’的報道是不準確的。”北京某媒體日前報道說,“外資參股國內新聞出版業禁忌開始有了松動。國內首家新聞出版業合資企業在重慶落戶。電腦報社及重慶中科普傳媒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和TOM集團成為1949年以來,經過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準的國內首家新聞出版合資企業的首對親家”。
這位官員指出:“電腦報社的合資公司僅負責經營方面。”該報是中央確定的8家報紙類改革試點之一,要由事業單位整體改變為企業。目前,電腦報的合資,雙方僅簽訂了合作意向書,還需要去商務部辦理手續,去工商局登記。今年年內它只能獲得零售權,正式運營要按法規在明年1月1日開始。
此外,它并不是總署批準的國內第一家新聞出版合資企業。新聞出版總署批準的國內第一家新聞出版合資企業是香港泛華集團與《人民日報》社2002年合作成立的大華媒體公司。該公司投資額達2.5億元人民幣,《人民日報》社占51%的權益,泛華集團占49%的權益,從事國內報刊與圖書的全國批發與零售分銷業務。
據悉,中央去年確定的8家報紙類改革試點單位是4家報業集團和4家報紙,即河南日報報業集團、新華日報報業集團、大眾日報報業集團、深圳日報報業集團、電腦報、中國證券報、北京青年報和今晚報。新聞出版總署日前批準了《中國證券報》的改革方案。
按照新聞出版總署署長石宗源在今年全國新聞出版局長會議上所說的時間表,新聞出版改革試點工作從去年6月開始,至今年12月結束。到今年10月,這8家報紙改制應進入總結階段。
總署官員說:“這8家試點單位的合作改制的共同特點,都是局限在經營領域,是委托經營,本身沒有出版權和媒體所有權。出版權和媒體所有權由報紙的主管單位擁有。”
他說,改制的前提是要區分不同的媒體,國內許多報社在經營方面作出改革,這是近年來的普遍現象。“但無論怎么改,黨管媒體不能變,黨管干部不能變,黨管導向不能變,黨管資產不能變”。
目前,中央確定9個省市、共35個宣傳文化單位作為文化改革試點,其中新聞出版系統有21家。在這21家中,除8個報業集團和報社之外,還有人民郵電出版社等7個出版單位和新華發行集團總公司等6個發行集團。(來源:中國青年報;記者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