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4日電 中國人民銀行新聞發言人今天指出,澳門銀行可自愿選擇是否接受人民銀行提出的清算條件。如果接受,并與清算行簽訂協議,就可在遵守協議條款的前提下使用內地提供的清算便利。
這位發言人是在被問到人民銀行對澳門銀行辦理人民幣業務的清算提出了一些條件,會不會影響澳門的現行金融制度安排時作上述表示的。
發言人還稱,澳門實行自由市場經濟體制,沒有金融外匯管制。澳門貨幣管理當局向來沒有對本地銀行辦理人民幣業務進行限制。但是,人民幣不是完全可兌換貨幣,也不是國際化貨幣,現在建立一個特殊渠道,接受澳門銀行辦理的符合一定條件的人民幣業務到內地清算,是內地主動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