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4日電 中國人民銀行新聞發言人今天指出,為澳門銀行辦理個人人民幣業務提供清算安排,不會給內地防止非法資本轉移和反洗錢工作造成大的影響。
這位發言人指出,將澳門市場現有個人人民幣業務納入銀行體系,有利于從源頭上減少地下錢莊的交易需求,便于監管部門集中力量打擊地下非法交易。而且,通過追蹤銀行的交易記錄,可以追查可能混入的非法交易。
另外,澳門銀行在辦理人民幣業務時,必須按照澳門金管局關于反洗錢的指引,對與人民幣業務有關的可疑交易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今天,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4]第8號》(以下簡稱《公告》),宣布為澳門銀行辦理個人人民幣存款、兌換、銀行卡和匯款業務提供到內地清算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