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7日電 江蘇省蘇州市目前在全市范圍的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推行帶薪休假———休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同時,按當年實際休假的天數給休假人員發放一定數額的休假補貼,但當年沒有休假的不發補貼。不休年假的人還將沒有資格參加年終先進的評選。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蘇州市人事局有關人士介紹,根據有關規定,蘇州公務員年假分為三個檔次:工齡滿5年不滿10年的,每年休假7天;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工齡滿20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4天。休假期間,遇到國家法定節假日時,休假期可按節假日天數順延;休假的假期必須在當年使用,過期作廢;確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不能一次性使用假期的,最多分兩次使用。
據了解,蘇州市委市政府這一帶有強制性帶薪休假的通知發出后,蘇州市各機關單位紛紛根據通知精神出臺了相關政策,如建立年度休假管理臺賬,制訂分批實施、統籌安排等實施措施。(郁進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