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7日電 因為《暗香》的著作權糾紛,昨日,著名詞人陳濤表示,由于沙寶亮在今年4月、5月多場商業演出中演唱《暗香》,并公開聲稱自己擁有歌曲的演唱權,他已將現代力量公司、沙寶亮共同告上法庭,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已于日前受理此案。
據京華時報報道,2004年3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陳濤訴現代力量公司一案做出終審判決:“未經陳濤許可,現代力量公司不得使用陳濤作詞的歌曲《暗香》。”
陳濤說,沙寶亮是現代力量公司的簽約藝人,他沒有《暗香》的演唱權。但今年4月、5月,沙寶亮曾先后在重慶、同里、富陽等地的商業演出中演唱《暗香》。陳濤多次與現代力量公司協商,可沙寶亮接受媒體采訪時又說自己擁有《暗香》的演唱權。尤其是7月20日北京某媒體大篇幅推出沙寶亮的報道,一些言論讓他非常生氣。他感到現代力量公司之前與他的協商都是缺乏誠意的,因此決定把現代力量公司和沙寶亮告上法庭。
陳濤的代理律師劉先生表示,起訴案由有兩個,一是針對現代力量公司的涉嫌侵權行為,要求現代力量公司立即停止使用陳濤作詞的歌曲《暗香》,不得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組織安排沙寶亮演唱歌曲《暗香》;二是針對歌手沙寶亮近日對媒體公開聲稱其演唱歌曲《暗香》是合法的表述,陳濤請求法院予以確認沙寶亮沒有《暗香》演唱權。
劉律師還代表陳濤發表聲明:“為避免即將采取的法律行動給有關演出單位造成商譽及經濟損失,在未經陳濤許可的情況下,有關演出單位應停止北京現代力量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簽約歌手沙寶亮演唱歌曲《暗香》的演出。”
目前,沙寶亮及現代力量公司方面尚不知被訴一事。(陶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