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九日電(記者趙勝玉) 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今天在此間透露,中國今后將對兩類建設項目和十類專項規劃實行環保公眾聽證。
據悉,國家環保總局不久前審議通過了《環境保護行政許可聽證暫行辦法》,該辦法已于近期實施,確定了兩類建設項目和十類專項規劃將實行環保公眾聽證。潘岳強調,要進一步拓寬環保公眾參與民主決策的渠道,規范行政許可活動,依法行政,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環境權益,促進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
根據該辦法的規定,將要實行環保公眾聽證的兩類建設項目為: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大中型建設項目;可能產生油煙、惡臭、噪聲或者其他污染,嚴重影響項目所在地居民生活環境質量的小型建設項目。十類專項規劃為:對可能造成不良環境影響并直接涉及公眾環境權益的工業、農業、畜牧業、林業、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設、旅游、自然資源開發的有關專項規劃。
潘岳說,實施環境保護行政許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適用該辦法: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實施環境保護行政許可應當組織聽證的;實施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環境保護行政許可,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認為需要聽證的;環境保護行政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依法要求聽證的。
潘岳強調,為貫徹《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有關精神,除實行環境保護行政許可聽證辦法外,國家環保總局還將采取一些措施,切實推進環保系統的依法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