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首部短信小說”《城外》的版權被以18萬元獨家買斷。“短信小說”“短信小說”在形式上的創新,也引發了《城外》是不是文學作品的議論。
記者查閱了有關條例,發現“短信小說”既不屬于圖書、網絡出版物,又不屬于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有關管理部門表示,只要是出版物,就要納入出版管理范疇,運營商要具備合法的出版運營資格,獲得出版許可資格后才能進行相關的出版運營活動。內容不能違反出版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通訊領域的出版物管理,還有待發展和完善。
廣東省作家協會專職副主席謝望新說:“《城外》屬于小說是無疑的。這部短信連載小說的文本獨具創意,大大拓寬了‘拇指文化’的發展領地。”
暨南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董天策認為,從傳播學的角度看,《城外》再次體現出文學藝術的發展與傳播技術發展密切相關的原則。因為手機的普及,短信存在著龐大的讀者市場。從《城外》的整個運作過程來看,其實是專業作家利用傳播新技術進行市場運作的商業秀。運營商和作者有公關策略,運營商買斷版權,產生了一定的廣告效應,至于日后的發展尚待時間檢驗。
有評論說,短信小說作為一種新的文學樣式,也許還不成熟,但信息時代,又有什幺力量能阻止作家們向新的文學領域進發呢?抱著手機看小說,一種新的閱讀方式可能風靡我們的時代,手機短信小說這種新的小說表現形式可能會成為讀者的新寵。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楊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