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1日電 針對近年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運作核心環節中屢屢出現的不規范現象,以及由此引發的交通部門官員腐敗案件,安徽省近日決定,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中全面引入公證監督機制,保證交通領域各項業務活動依法、規范進行。
安徽省司法廳、省交通廳在聯合下發的《關于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中加強公證工作的通知》中規定,凡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內河航運建設項目、港口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合同及其招標投標、公路道路、橋梁經營權質押、轉讓合同及其拍賣、招標、投標的每一個關鍵環節,除公示之外,還應當在公證機關審核后辦理公證,確保其公示的內容真實、合法、有效。
《通知》還特別規定,對于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中應當申辦公證而未申辦,給國家、集體財產造成損失的,將追究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黃勇、楊鵬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