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3日電 日前,教育部下發《關于切實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大學生原則上不允許擅自在校外租房居住,對極少數確有特殊情況在校外租房租住的學生,要經本人和家長雙方簽字報學校備案。但據海峽都市報報道,盡管高校三令五申,在校外租房居住的大學生卻依然故我。
高校周圍租房熱
有需求才有市場,有了大學生租戶一族,高校周邊的“出租房”市場也顯得格外紅火。在泉州某高校附近的××新村就是“校園租戶族”們比較青睞的地方。
這里的租房大多配備衛生間,單間10多平方米,租金要150元左右。房子出租出去,就由他們自己打理、負責,雙方互不干涉。有的學生租一兩個月,用于復習考試;有些學生租住長達兩三年。租房者有的是合租的,有的是單人租房,還有的是男女同居合租,10個人中可能有兩個是男女同居共同租房的。
外出租房三大借口
住宿條件較差、熄燈早、集體生活不夠自由,是大學生們在校外租房居住的三大借口。
“因為學校熄燈早,前一段時間的歐洲杯,我們都看不了。”一位男生埋怨道。那段時間,班上一男生的出租房成了他們看球的大本營。
大二學生小黃說,大三他就要準備考研了,可是宿舍里其他三個舍友都不想考研,宿舍里比較吵鬧,道不同不相為謀,還是趁早租出去安心復習得好。
但事實并不完全如此。
泉州師院學生處的傅處長說,現在大學生的住宿條件已經很不錯了,學校宿舍現在也已經不再實行統一熄燈,由學生自覺掌握熄燈時間。在東海校區,每一棟樓都有晚自習室,學生還可以到圖書館、自修室去學習。他不明白學生為何還要租到校外去。
華僑大學社管中心的莊主任說:“總有學生說需要更安靜、獨立的學習生活環境,但我認為學校提供的學習條件足夠滿足學生需求了,沒有必要再在外面租房。學校目前有單人間、雙人間、四人間、八人間宿舍,學生公寓還有寬帶,學生可以選擇住在普通宿舍或者公寓,學校的硬件足夠滿足不同層次學生的需求。”
學生“應對”花樣多
雖然校方的“緊箍咒”念得緊,面對形形色色租房的學生,校方有時也是防不勝防。
學生為了應付學校的檢查,招數也不少。有的和管理人員打“游擊戰”,要檢查時跑回去“應應景”,晚上點名后再離開學校去校外居住。還有的學生就使“障眼法”,準備兩套生活用具,在宿舍里也擺上一套,蒙混過關。學校來檢查時,用自習、洗澡等借口也可蒙混過關。也有極個別學生本來學習成績就不好,獎學金的事情本來就不關心,因此對學校的處分也不在意。
學生:學校應首先把我們當成社會人
“學校在租房問題上加強管理固然沒錯,但我覺得強制是不對的,這樣是不尊重我們。大學生已經是可以獨立思考的成年人了,學校應該可以先把我們當成社會人,其次才是一個學校的學生。”不少同學都認為對大學生的獨立性培養不應忽視。
校方:在學生時代過集體生活好處多
泉州師院的傅處長認為,教育部的《通知》很“務實”。因為學生一旦到外面租房,就等于失去了學校的監督,不利于培養學生的集體主義、組織紀律性以及人際關系協調能力等等。(鄧小燕劉薇陳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