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7日電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目前已經結束,征求意見稿第69條關于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賠償責任的規定,成為焦點問題。據統計,90%以上的參與者對此發表了意見,其中100%的機動車駕駛者反對這一規定。
據《北京娛樂信報》報道,多數北京市民認為,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時,如果非機動車、行人一方違章,而機動車一方沒有違章,由機動車一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是不合理的,不符合公平原則。也有市民擔心,這樣規定,將會產生壞的影響。有市民認為,在與上位法保持一致的前提下,應將現在的規定進一步修正、細化;同時迫切要求國家盡快完善第三者責任保險制度,關鍵是要提高保險額。
北京市將于9月初舉行相關立法聽證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