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8日電 人民日報今天刊文再度探討不久前發生的西安體彩寶馬案件。文章認為,這一事件集中暴露了公證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文章并呼吁中國加快公證法的立法工作,避免“彩票寶馬案”之類的案件發生。
公證為何缺失
文章認為,這一事件暴露出公證工作中的如下問題:
首先,公證人員素質參差不齊,職業化水平較低是公證質量不高的重要原因。目前,公證員隊伍發展不穩定,人才流失嚴重。據統計,在過去的兩年時間里,全國共有2000余名公證員轉行,占到公證員總數的20%。在全國通過司法考試的人員當中,只有不到1%的人愿意從事公證工作。
中國公證機構改制后,由國家機關變為事業單位,由于相關配套措施沒有跟上,導致辦案質量下降。由于目前中國實行的是自愿公證制度,而不是法定公證制度,實行自收自支后的公證處,既要保吃飯、保業務,還要保證離退休人員的退休和醫療費用;實行全額管理統收統支及差額補助的公證處,要完成財政下達的年度創收指標。生存的壓力迫使公證處自己去開拓證源,從而加劇了公證行業的競爭,商業化傾向日趨嚴重。
中國公證執業活動缺乏保障,對公證當事人提出的虛假材料或在公證員面前作出的虛假陳述行為,沒有相應的制裁措施。目前,公證調查往往得不到有關部門和個人的配合,責權不對稱,導致公證執業常常處于兩難境地。
時代呼喚公證法
文章指出,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暫行條例》自發布距今已“暫行”23年了,它的許多內容已經明顯不適應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原有制度框架與管理模式也與現實脫節。公證制度的存在及其作用的發揮,目前在國家有關實體法中還缺少應有的依托和支撐,除公證的職能、效力缺乏完整的規制外,最突出的就是法定公證制度在中國尚未確立,公證業務基本靠當事人自愿申辦和公證機構的開拓,制約著公證監督性、預防性功能的充分發揮。
公證書的效力難以得到落實。有些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對是否采信和執行經公證的債權文書隨意性很大,缺乏相應的制約措施。
中國公證執業環境也有待進一步改善,一些政府行政管理部門仍然習慣于計劃經濟下的管理方式,過分依賴行政手段,不習慣和不善于運用公證手段管理經濟社會事務;一些部門借助行政權力,推進各種名目的鑒證、認證,給公證工作帶來沖擊;少數不法分子利用公證的公信力,冒用公證處和公證員名義,制作假公證文書。這些嚴重損害了公證秩序和公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