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0日電 被視為中國“綠卡”制度的《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近日已正式發布施行。中國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局長崔芝崑今天上午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回答媒體提問時介紹說,外國人被批準在中國永久居留以后,他的居留地不受限制。
崔芝崑說,這也是中國頒布實施《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的特點。獲在華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其住房、就業、居留地都不受限制。
另外,中國外交部領事司司長羅田廣指出,這部管理辦法的管理對象不包括外交官。
羅田廣說,持外交護照來華的外國人,一般都是外國駐華使館或者領館的人員,他們享有外交特權豁免。這些人都是派遣國派出的政府官員,在中國執行公務,他們的居留問題一般按照國際慣例和國際有關法律規定,各國政府都提供相互的對等待遇,所以一般不存在永久居留資格申請問題。
羅田廣表示,如果一個外國的外交官要在中國取得永久居留資格,要放棄外交護照,再按照《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的條件來申請永久居留資格。(據人民網文字直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