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飯店桑拿中心元旦前夕領到了娛樂場所A級場所牌匾,負責人接受采訪時稱,警方這樣做,是給他們這些做正規生意的人撐腰。以前,有許多客人以為桑拿中心全部有賣淫嫖娼,弄得一些客人到桑拿中心不是洗澡,而是找小姐。有了A級場所牌匾后,客人進門就可以知道,他們場所是做正規生意的。(1月2日《南京晨報》)
光看這一段,還以為南京警方對娛樂場所的經營內容進行了分級,要劃“紅燈區”了,A級是做“正規生意”的,其它級別是做“不正規的生意”的。其實不然。去年6月,南京市公安局治安部門制定了《公共娛樂服務場所治安分級管理試行辦法》,從硬件標準、內部管理、從業人員管理、安全防范等四個方面共18項,制定了量化指標,按百分制考評積分,將娛樂場所分為A、B、C三個管理等級,A級為治安秩序好、群眾滿意的場所,B級為重點檢查的場所,C級為重點控制的場所。現在只是為131家獲得A級的娛樂場所授牌。
原來,這僅僅是公安部門的一個治安分級,而不是對娛樂場所的經營內容進行分級。但是,從獲得A級場所的這位負責人的表示來看,他們已經將A級牌匾當作了“貞節牌坊”,表明自己是做“正規生意”的。這種認識,說明了警方這次治安分級授牌有著諸多弊端,引起了人們的誤解,并可能對消費行為產生誤導,從而影響正常的經營秩序。
娛樂場所是一個備受爭議的社會敏感部位,一直都是公眾關注的焦點。而政府對娛樂場所的曖昧態度,更是讓公眾無所適從。目前在民間有著眾多“分級”的聲音,但這些分級的聲音不是指治安分級,而是指對娛樂場所經營內容的分級。
民間期望能夠使娛樂場所經營內容公開化、規范化、制度化,南京市公安局的分級辦法,雖然不是內容分級,卻給了人們內容分級的誤解。這說明南京市公安局的做法不妥,至少不科學。
南京市公安局的分級辦法,事實上有按豪華程度分級的嫌疑。這四個標準盡管與治安有一定聯系,但這四方面更多的是一種經濟實力的比拼,場所越豪華,顯然分值就越能得到體現。也就是說,治安部門片面地把娛樂場所從社會環境中割離開來,并沒有綜合考慮該場所周邊治安環境的影響,也沒有考慮該場所的經營內容對其治安的影響,更不用說該場所對于周邊環境的反影響作用了。
這一舉措更大的影響是人們產生誤解之后,對消費行為產生的誤導。想要“正規服務”的到A級場所,想要“其他服務”的到B、C級場所,這顯然對市場形成了行政干預的事實,也對獲B、C級的娛樂場所形成了事實上的歧視,娛樂場所只要是合法經營,就有不受歧視地進行經營活動的權利。公安部門的培訓也好、檢查也好,都是正常的執法,但是對合法經營者分級授牌,明確表示有不同“待遇”,就是一種歧視了。
可見,對于娛樂場所的治安分級,還應該更科學,并只能在公安部門內部掌握,甚至是秘密的,而不該拿出來授牌,這種給A級場所樹起“貞節牌坊”,卻把另一部分經營者逼進死胡同的做法,有濫用職權的嫌疑,應當叫停。(稿源:紅網;作者:廖德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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