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6日電 人民日報報道,國家海洋局海洋環境預報中心于福江研究員日前透露,中國已經建立了海嘯預警系統,現已基本具備海嘯預警能力。
于福江介紹,中國于1983年加入國際太平洋海嘯警報系統,此后國家海洋局海洋環境預報中心開展了海嘯預警報業務。國家海洋局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編制了包括海嘯在內的重大海洋災害應急預案。一旦沿海預計可能受到海嘯影響,國家海洋局海洋環境預報中心會立即通過海嘯預警系統發布受影響地區的海嘯預警報。同時,預計中國發生災害性海嘯時,國家將啟動海嘯應急預案。國家海洋局在海島和近岸建立了大量的海洋監測站和浮標站,現已基本具備海嘯預警能力。
上世紀90年代后期,國家海洋局還組織開發了太平洋海嘯資料數據庫、太平洋海嘯傳播時間數值預報模式和越洋、局地海嘯數值預報模式。這一模式在廣東大亞灣、浙江秦山、福建惠安等5個核電站的環境評價中得到應用。印度洋大海嘯發生后,國家海洋環境預報中心迅速組織專家進行數值模擬,再現了全過程。
中國位于太平洋西岸,大陸海岸線長達1.8萬公里。但由于中國大陸沿海受琉球群島和東南亞諸國阻擋,加之大陸架寬廣,越洋海嘯進入這一海域后,能量衰減較快,對大陸沿海影響較小。
據于福江介紹,海嘯的預報難度很大,主要原因是目前的技術還不能準確預報地震,加之并不是所有的海底地震都能引發海嘯,太平洋地區僅有1/4左右的海底強震(震級大于7級)會產生海嘯。同時,海嘯發生后,也很難實時準確地獲取其初始狀態的地震參數和海嘯源參數。
據悉,印度洋大海嘯發生后,國家海洋局迅速啟動了相關研究,建議國家有關部門通力合作,繼續加強海嘯災害的監測預警能力建設;完善海嘯應急響應預案,建立快速溝通的信息互通機制。(武衛政)
新聞資料:新中國成立后,中國近海監測記錄到的海嘯共有3次:第一次是在1969年7月18日,由發生在渤海中部的7.4級地震引起的海嘯,給河北唐山造成一定損失。第二次是1992年1月4日至5日,發生在海南島南端,榆林驗潮站記錄到的波高為0.78米,三亞港也出現波高0.5米至0.8米的海嘯,造成一定損失。第三次是1994年發生在臺灣海峽的海嘯,未造成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