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7日電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中央紀委常委、監察部副部長黃樹賢接受采訪時指出,關起國門來反腐敗是不行的,必須積極參與反腐敗的國際合作,提高反腐敗的成效。
胡錦濤在前不久召開的亞太經合組織會議上發表的重要講話中,強調了反腐敗國際合作的問題。他指出,希望各成員本著平等互利、尊重差異、注重實效的原則,在能力建設、將腐敗分子繩之以法、追繳和返還腐敗行為獲取資產方面取得實質性合作成果。
在經濟全球化繼續發展、各種思想文化互相激蕩的形勢下,中國也出現了不少跨國(境)作案的腐敗案件。面對這些問題,關起國門來反腐敗是不行的,必須積極參與反腐敗的國際合作,提高反腐敗的成效。
中國加強反腐敗的國際合作,當前要在兩個方面下工夫:
一是按照十六屆四中全會的要求,“加快熟悉和善于運用國際規則和國際慣例,積極參與有關國際事務和國際規則的磋商和制定,充分反映合理主張,堅決維護我國人民和各國人民的共同權益”。在這方面已經做了一些工作,例如積極支持《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制定,并在簽署的過程中同我國立場相近的發展中國家密切合作,提出不少反映發展中國家利益和要求的提案,并在《公約》中得到反映。
中國積極推進APEC框架下開展反腐敗國際合作,提出了反腐敗國際合作的三條指導原則,即,反腐敗合作要相互尊重主權,平等互利;承認和尊重各國不同的國情及由此產生的反腐敗斗爭的特殊性,反腐敗體制和機制應當與各國實際相適應;合作要循序漸進,注重實際成效,重點加強司法協助、引渡、追繳和返還腐敗行為獲取資產等方面的有效合作。
二是要在執法合作、司法協助、人員遣返、涉案資金返還等方面取得明顯進展。中國近年來在打擊跨國(境)腐敗方面進行了積極的探索,特別是2004年中國將原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特大貪污、挪用公款案的主犯之一余振東從美國成功遣返回國,成為中國開展反腐敗國際合作的一次重要實踐。有些省(區、市)也將一些攜款外逃的重大案犯緝捕歸案,并追回了一些外逃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