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原本是重慶大學的教授,現在卻在美國的餐館里帶位打雜,只為了有一天能聽到親生女兒叫自己一聲爸爸。
他原本住在郊區過著富裕的生活,現在卻全家窩在租來的小房子里,散盡家產,只為了想把可愛的中國小女孩留在身旁。
一個五歲的中國小孩,中美兩個家庭長達四年的戰爭,美國,中國,哪里才是賀梅的家?
賀梅是誰的孩子?
美國田納西州的曼菲斯市位于密西西比河岸,來自中國四川的賀紹強與羅秦像許多普通的夫婦一樣,一大早他們把孩子送去幼兒園,但是他們的下一站不是去上班,而是要到法院,目的是把另一個孩子,他們的大女兒賀梅接回家。
小賀梅現在住在一對叫做貝克的美國夫婦家里,賀梅喊貝克夫婦爸爸,媽媽。
DNA檢驗已經證明賀梅百分之百是賀紹強跟羅秦的親生孩子,但為什么她會喊一對金發碧眼的白人夫婦爸爸媽媽?
“他們告訴我們他們不要養賀梅,我們一開始是處于幫助他們,先照顧賀梅90天,那段時間是讓他們決定下一步怎么做,他們倆個,賀紹強跟羅秦,后來做了決定,他們要我們繼續把賀梅留下來,繼續養她。他們口頭上答應我們這段撫養期是到賀梅18歲,我們如果沒有這些協議,我們不會在90天后,繼續撫養她。”
“你們有沒有跟貝克家口頭協議過,要讓貝克家正式收養賀梅?”“從來沒有。”
賀梅的撫養權“謎團”
很多人會好奇到底發生了什么事,會讓一對中國留學生夫婦被迫把自己的第一個親生孩子交給不認識的美國人撫養,有關賀紹強羅秦與小賀梅之間曲折的故事,要從賀梅出生前開始說起。
賀紹強1997年來到曼菲斯,在美國攻讀博士學位期間,曼菲斯大學為賀紹強提供了全額獎學金,此外他還擁有2份學校兼差工作,在一般留學生中生活算是寬裕的。1998年,賀紹強把新婚妻子羅秦接到美國,生活漸漸步入正軌,他們期待著第一個孩子的降生,但是就在賀梅出生前三個月的一個星期天,一切都改變了。
那天,賀紹強與一名女學生單獨在學校學習,事后,該名女生以性騷擾的罪名將賀紹強告上了法庭。對此學校馬上展開了調查,但在還沒有做出結論前,校方先取消了賀紹強的獎學金,他同時也失去兩份兼差工作,后來警察局公布了調查報告,以缺乏人證物證為由,撤銷了指控。還了賀紹強清白,但此時的賀家夫婦已經失去了所有經濟來源,生活陷入困境。
中南基督教服務中心是曼菲斯當地一所有名的領養機構,透過這個機構,賀紹強與羅秦認識了貝克夫婦。1999年2月23日羅秦親手把只有3周大的小賀梅交到貝克夫婦的手中。
當時賀紹強羅秦與貝克夫婦,簽訂的是一份90天的寄養同意書,在這份文件中賀紹強與羅秦,同意讓賀梅臨時寄養在貝克家,以6月4日為期限,賀紹強計劃8月份自己畢了業立刻可以開始工作,他還先幫賀梅辦了護照,準備托人帶著孩子先回中國。
就在一切都安排好的時候,沒想到在4月份性騷擾案的原告再次提出了告訴,這一次還改成了強暴罪,由于強暴案在美國是刑事案件,賀紹強立刻遭到了逮捕,后來由教會的朋友出錢,才把他保釋出來。
在美國,母親在子女問題上的權利大過父親,簽撫養權轉讓協議時,關鍵性的決定就落在不懂英文的羅秦身上。1999年6月4日,在曼菲斯青少年地方法院,賀紹強跟羅秦被分別帶開。羅秦在一位尤牧師的翻譯協助下,在關鍵性的文件上簽了字,把賀梅的撫養權轉移給貝克夫婦。
兩個家庭愛上一個孩子
討人喜愛的賀梅很快融入了貝克一家人的生活,賀紹強與羅秦對賀梅的探訪開始顯得多余,貝克太太也開始私下記錄賀家夫婦每次探望的時間,停留的長短。愈來愈多的摩擦和誤會,讓賀紹強與羅秦決定把賀梅要回來。
2000年5月,賀家正式向法院提出要求,要收回孩子的撫養權,一個月后法官做出判決,拒絕了賀家的請求,判決基于三點理由,第一賀紹強無法提出經濟條件已經改善的證明;第二賀紹強涉及的強暴案官司還在進行;第三賀梅有可能被送回中國。
2001年1月28日是小賀梅的2歲生辰,中美兩對父母間的戰火也在那天正式點燃。
擔心再有官司,賀紹強和羅秦不敢再去貝克家看望孩子,他們給法院寫了一封信,希望法官主持公道。同時他們也試著給貝克家打電話,但貝克從來不回,寫給賀梅的卡片也被退了回來。4月9號,羅秦再次向正式法院提出,要求收回賀梅的撫養權,6月6日法院開庭。
開庭前兩天,貝克家突然轉向曼菲斯高等法院提出要求,控告賀紹強夫婦遺棄賀梅,請求剝奪賀紹強跟羅秦的父母權,并要求正式收養賀梅,理由是從1月28日到6月20日,賀紹強跟羅秦已經超過4個月沒有與賀梅進行接觸,也沒有提供金錢上的資助,根據田納西州的法律,這已經構成拋棄罪,而賀紹強跟羅秦卻對這條法規一無所知。
轉移案件到高等法院的手法,使得貝克家一下子在官司中占了上風,與此同時,貝克家重金禮聘了美國南部有名的律師裴瑞許加入陣營。裴瑞許同年12月指出,賀紹強與羅秦在美國停留,有身分問題,兩人還在美國非法打工。
2002年2月份,高等法院法官亞歷山德拉托斯,在一片驚訝聲中作出6項判決,將賀梅的法定監護權判給貝克家,也禁止賀紹強羅秦與賀梅進行任何接觸,還禁止有關各方向媒體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資料。法官4月17日宣布,將決定無限期推遲這個案件的審理時間,這意味著賀紹強跟羅秦可能永遠失去賀梅。
挺身而出的西格爾愿意免費幫賀家打官司,使得賀家得到了極大的幫助,加上美國媒體開始大篇幅地報道案件,也引起了華盛頓中國大使館的關注。中國大使館多次寫信給田納西最高法院法官,曼菲斯高等法院法官和移民局官員,表示會維護中國公民在美國受到平等對待的權益。
來自輿論龐大的壓力,加上西格爾率領的義務律師團,以及包括中國大使館在內的華人團體協助,曼菲斯高等法院法官亞歷山德拉托斯史無前例地因為被指控不公而被迫在2003年底下臺,賀梅案此時出現轉機。
新上任的法官錢德斯是第4個接手賀梅案子的法官,2004年2月22日到3月2日,一連9天,每天超過12個小時,傳喚雙方超過20個以上的證人,進行廳審。除了中國大使館派人列席旁聽外,還有許多華僑主動開車到曼菲斯給賀家加油打氣。羅秦連續好幾次哭倒在法庭的證人席上,口口聲聲喊的是想見女兒一面。
雙方律師在庭上唇槍舌戰,賀家的律師西格爾提出,貝克太太的私人日記中記載,希望羅秦跟賀紹強會從他們的生活中慢慢消失,顯示貝克家一開始趁賀家經濟情況之危,就有計劃一步步想把賀梅從親生父母手中騙走。
1996年田納西通過有關收養的法律,這些法律最看重的是小孩的利益,小孩的利益重于一切,所以現在這個案子的重點是,什么是對小孩最好的,把所有大人的利益擺旁邊。
兒童專家說,法院從來就不是解決小孩問題的好地方,四個大人愛上同一個孩子,最好的方式是共同享有撫養權,但是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已經不可能有圓滿的結局。
5月14日,曼菲斯市地區巡回法院法官錢德斯做出判決,法官不但把賀梅的監護權判給貝克夫婦,同時也同意貝克家的要求,剝奪賀紹強與羅秦的父母權。這個判決結果讓賀家團圓一起回去中國的希望再次落空,同時讓賀家面臨可能被遞解處境的命運。
法官在判決書中說,貝克家的生活條件明顯的更適合賀梅成長,賀家夫婦與賀梅之間也缺乏有意義的親子關系,因此把賀梅的監護權判給貝克,是對孩子最有益的決定。賀家義務律師西格爾聽到判決后表示震驚,同時宣布將代表賀家繼續上訴。
“愛”的代價
據了解,賀紹強與羅秦,賀紹強的強暴案件于2003年因罪證不足,被判無罪,在移民法官同意下賀紹強目前以合法身份在餐館打工,每月收入勉強維持一家人最低生活開銷。賀梅案結束后,夫婦二人將被遣返中國。
西格爾,自稱已經與賀家產生如同親人般的關系,這名有著18年經驗的義務律師由于在賀梅案上投入過多精力,已經遭到所屬律師事物所警告,可能失去工作,但他表示分文不取,決心幫賀家要回孩子。
貝克夫婦,過去年收入達四十萬美元,目前財務陷入困境,曾宣布破產,并被迫賣掉房子,目前欠下律師費用超過三十萬美元。貝克夫婦承認,他們現在的經濟情況不好,全家擠在租來的房子,他靠中介房屋貸款維生,貝克太太在家幫人帶孩子貼補家用,為了賀梅打官司。
裴瑞許,自稱與貝克家是律師與客戶聘雇關系,已經自掏三萬美元為本案購買法庭文件,雖然貝克家欠下大筆費用,但他相信貝克家能夠償還,愿意繼續擔任貝克家律師。
文章來源:鳳凰網《鄰邦大掃描》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