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0日電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中央紀委監察部和國資委有關部門透露,效能監察工作已開始由在部分國有企業中開展轉向普遍開展,由對突出問題的重點監察轉向對管理流程的常規監察,由對事后的被動監察轉向對事前和事中的主動監察。
2004年,國有企業以“四項工作”為重點,積極開展反腐倡廉工作,為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實現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提供保障,取得了新的進展。
據不完全統計,2004年,中央企業通過效能監察挽回經濟損失17.8億多元,節約資金53億多元。
2004年,各地區、部門和國有企業加強教育,規范行為,不斷增強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的自覺性。各地國有企業對領導人員重點進行了以“四大紀律八項要求”和“三個不得”(不得在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產、資本運營、產權交易過程中擅自決策或為個人和親友謀取私利;不得在招標采購中收受回扣;不得在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產中損害國家利益和職工合法權益)為主要內容的廉潔從業教育,以兩個《條例》為主要內容的黨紀黨規教育,中央企業組織黨內法規知識測試5874場次,94萬多黨員參試;知識競賽1906場次,參賽黨員22萬多人,112萬多人現場或電視觀看。各地國企還組織廉政報告及觀看反腐倡廉電教片,將反腐倡廉教育和企業文化建設相結合,初步形成了“大宣教”格局。
中央紀委監察部第一紀檢監察室有關負責人介紹說,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國有企業紀檢監察部門著重查處了一批在重組改制和產權變更交易過程中隱匿、侵占、侵吞、轉移國有資產的案件;違反“三重一大”(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的使用,必須經集體討論作出決定)規定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案件;企業經營管理人員違反規定謀取私利,損害企業利益和職工合法權益的案件。
國資委紀委、駐委監察局下發了《查辦案件工作暫行辦法》等五個文件,指導和協調中央企業案件查辦工作。企業紀檢監察部門在依法執紀辦案,挽回企業經濟損失的同時,注意分析研究案發特點和規律,積極發揮案件查處工作在源頭治本中的建設性作用,對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有針對性地加強了防范措施。(尹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