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1日電 最新一期的《瞭望》新聞周刊載文稱,種種跡象表明,1月10日,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召開前后,一個圍剿腐敗的高壓態勢已初步形成,中國的反腐敗斗爭進入了體系反腐的新階段。
文章稱,中國共產黨的十六大以來,新一屆中共中央和中央紀委領導集體在充分總結過去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反腐敗的戰略思路,新舉措頻頻推出,一批隱藏很深的腐敗分子被嚴厲懲處,民主監督的力度明顯加大,依法治腐的步伐明顯加快,旨在預防腐敗的各項改革深入推進。
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明確提出了“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十六字方針。這是中共中央在新的形勢下作出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大戰略決策,是對中共的反腐倡廉方針的堅持、完善和發展。標志著中國的反腐敗斗爭向前邁出了堅實的一大步,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
為認真貫徹落實這一戰略方針,中央紀委及時組織專門力量,認真開展《關于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課題調研,通過深入研究,在全黨廣泛征求意見,形成了《關于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實施綱要》,最近,已由中共中央正式頒布實施。
文章認為,《綱要》所規劃的防治腐敗體系,既是一個著眼全局的體系,又是一個遵循規律的體系,還是一個注重預防的體系,更是一個依靠民主、法制和德治多管齊下防治腐敗的體系。盡管該體系建設需要一個較長的歷史過程,并且還有可能遇到種種阻力和挫折,但其向前推進的必然趨勢是不可改變的,隨著這個《綱要》的全面貫徹實施,懲治腐敗的力度必將不斷加大,預防腐敗的效果必將更好,隨著中國特色的防治腐敗體系的建立健全,腐敗行為必將得到有效遏制,黨風、政風和民風必將全面改進。
文章稱,這是中國共產黨長期堅持反腐,不斷把防治腐敗的斗爭推向深入所形成的新局面。
中共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特別是十三屆四中全會以來,中共中央和地方各級黨組織始終把反腐敗作為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緊抓不放,努力探索改革開放新形勢下有效防治腐敗的新路子。
1993年8月,針對新舊體制轉換過程中消極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嚴峻形勢,中共中央及時作出了加大反腐敗斗爭力度的重大決策,并確立了反腐敗斗爭的三項工作格局,著力遏制正在發生的消極腐敗問題。
中共的十五大以后,中共中央根據反腐敗治標工作取得了一定階段性成果,以及改革開放形勢發展的需要等情況,對1993年提出的著力遏制正在發生的腐敗現象的指導方針進行了適當調整,提出了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通過深化改革,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要求。
中共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要求,這實際上是對反腐敗三項工作格局的重要調整和發展。(李一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