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1日電 最新一期的《瞭望》新聞周刊載文稱,從去年12月27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和中央紀委今年的工作部署來看,嚴厲懲治腐敗的態勢將進一步堅持和加強。其重點就是進一步加大查處大要案的力度,嚴厲懲處各類權力尋租行為。
文章稱,舉凡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濫用權力、謀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利用審批權、人事權、司法權違紀違法的案件,重大工程項目中發生的案件,金融、土地管理、物資采購等領域中的案件,企業重組改制、破產和經營活動中國有資產嚴重流失的案件,黨政干部、司法人員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案件等,都將受到嚴肅查處。
中國共產黨的十六大以來,在中共中央的堅強領導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檢察機關,對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一直有增無減。
中央紀委、監察部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繼2003年嚴肅查處了十余名省部級領導干部以后,2004年又查處了一批省部級干部,其中有省委書記、省長、省委組織部長、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等高官。各級地方紀檢監察機關和檢察機關也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分別嚴肅查處了一批腐敗分子。真正做到了對腐敗分子決不手軟,無論職務高低,發現一個堅決查處一個。在黨紀、國法和政紀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得到了切實的貫徹執行。(李一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