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1日電 據中國法院網消息,中國攝影侵權第一案又起新波瀾:一審中敗訴的馮驥才日前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04年12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就被海內外媒體稱為“中國攝影侵權第一案”——李振盛狀告馮驥才侵權案做出一審判決。《民事判決書》認定:
“被告馮驥才系《一百個人的十年》(插圖本)一書的作者,雖其主張只是該書文字作者,并與時代文藝出版社在出版合同中約定該書選用的插圖版權問題由出版社解決,但該合同雙方的上述約定不能對抗所涉插圖照片的權利人;且江蘇文藝出版社在出版《一百個人的十年》時,李振盛曾與其所著圖書使用的照片產生訴訟,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對此進行了處理,其應對所著圖書使用插圖照片涉嫌侵權有所警示;現其就相同文字作品《一百個人的十年》再次出版,并仍然選用了李振盛享有著作權的照片,且未經許可,未予署名,雖照片由時代文藝出版社及牧童之春公司選取,但馮驥才作為《一百個人的十年》(插圖本)出版合同一方的作者,其此時對該書使用涉案照片的行為具有主觀過錯。綜上,對涉案侵權行為,馮驥才應當與時代文藝出版社和牧童之春公司共同承擔民事責任。”
被告馮驥才不服北京二中院一審判決,12月31日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訴請:“1、撤銷一審判決中對上訴人的判決,駁回被上訴人的全部訴訟請求;2、被上訴人承擔二審相關訴訟費用。”
目前,正在歐美各國忙于國際文化交流與講學活動的李振盛教授,對于馮驥才提起上訴一事,似乎早在他的預料之中。他在紐約接到電傳的馮驥才《民事上訴狀》掃描件后,在越洋電話中對記者表示,“馮驥才先生執意要將這起是非明晰的侵權官司進行到底,我就一定會奉陪到底。”(陳貽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