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因楊秀珠系列腐敗案而牽出的“十大案”之一——曾任市建設局局長和市市政園林局黨組書記、局長的楊邦禎受賄案,在樂清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現年59歲的楊邦禎,大專文化,平陽縣人。據檢察機關起訴書指控,1999年初,東海石油溫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方某通過國有土地出讓拍賣獲得車站大道15-2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同年下半年,被告人楊邦禎違反規定同意方某的市東海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方是董事長)超資質參加云錦大廈建設工程議標。次年1月,該公司中標,方某為了感謝楊邦禎的幫助,于年底和2003年下半年分兩次送給楊8萬元。
2002年間,市中強工程土方有限公司承接了歐洲城建筑廢土外運業務,在施工過程中由于市環衛運輸有限公司(隸屬市政園林局)調派給其運送廢土的車輛不能滿足其工程的需求,該公司林經理要求時任市政園林局局長的楊邦禎向市環衛運輸公司負責人打招呼,多調派些車輛供其運送歐洲城建筑廢土。楊邦禎答應,并給予“關照”。2002年11月份,楊邦禎出國到歐洲考察,林經理在楊出國前來到其辦公室送上1萬元。
法庭于上午8時30分按時開庭,被告人楊邦禎在法庭上稱收受的部分現金系人情來往。至發稿時止,庭審仍在進行中。(來源:溫州新聞網-溫州晚報,作者:吳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