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7日電 《證券市場周刊》刊載文章指出,對于詢價制,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爭論暫且放一邊。筆者認為,詢價制要“以人為本”。
文章指出,仔細分析詢價制發行新股的條文,應該說,從制度本身來看,確實是向定價市場化方向邁進的一大步。機構投資者在新股發行定價中的話語權將大大增強,新股發行的定價將成為擬發行公司、保薦人、機構投資者三方力量博弈的結果,相比之前20倍左右市盈率發行的“一刀切”方式的確大有進步。上市公司整體水平參差不齊,缺乏有回報的優質上市公司,而推行詢價制,則可以以更低的發行價格來讓優質的國內上市公司上市,提升整個證券行業的價值水平。
文章稱,詢價制度如果說在設立的初衷上體現了是以人為本的話,那就應當在具體的操作細節上更加注重投資者的意見,依靠投資者的力量,并切實能夠依靠詢價發行制度來提高投資者在市場中的地位和利益。
文章指出,詢價制發行新股在實施過程中要尊重投資者,避免他們的利益遭受侵害。因為新的發行制度市盈率陡然降低,肯定對原來發行上市的股票價格定位造成不可避免的沖擊,如何對投資者進行合理的保護,在制度中并沒有體現出來。對于普通投資者不能參與詢價過程,許多投資人表示應當改進。在股權分置問題沒有解決前,采取市場化發行的方式需要更完善的操作細節來保護投資者,如果沒有普通投資者參與的詢價,在體現“以人為本”上有所欠缺。
文章還指出,詢價制發行新股在實施過程中要依靠投資者,實行群策群力。由于詢價制度是試行,在試行初期要盡量放慢新股發行速度,便于分析和發現問題,依靠投資者來糾正發行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和新缺陷,并及時糾正和改進。
文章最后稱,詢價制度是為了提高證券市場上市公司的整體水平,從長遠來看最終是為了造福投資者,提高投資者在市場中的地位和利益。所以,無論是詢價制度還是“國九條”,都要注重投資者才是實現證券市場穩定的根本力量。但這一力量能否真正發揮積極的作用,取決于我們對投資者關心的公平問題的真正解決。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固然重要,“支持企業融資”也是必要,但在“以人為本”面前,孰重孰輕,一目了然。(李允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