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仙閣下:
大作《將進酒》已收閱,作品獲得大賽組委會的一致好評。只是唐代名作來到二十一世紀需要入鄉隨俗,否則曲高和寡,作品的點擊率也就無從談起。
在此,組委會從題目、內容以及立意等多個角度,對《將進酒》擬定以下幾條修改意見,望閣下見信后速把修改稿寄回組委會。
首先,這是一個讀題時代,許多讀者往往在兩三秒的瞬間決定一篇文章的生死。因此一個好的題目已幾乎等同于一篇好的文章。在此,我們擬把題目改為《酒后亂性》,以期吸引更多的眼球。
我們組委會是這么考慮的:一方面要忠于原著,強調與“酒”有關,這也是對作者最起碼的尊重;另一方面,要迎合許多人喝酒的心態,即爛醉如泥是“風月事”難得胡涂的理由。
當然,我們也考慮過用《酒量就是工作量》,不過許多時候所謂“工作到家”,無非就是把送禮工作做到領導的家,包括用XO與女色送到領導的家。如此說來,《酒量就是工作量》說到底還是為了《酒后亂性》。
其次,由于原文許多情節一筆帶過,許多歷史真相已成為千古之謎,因此最終的修改稿我們需要詳述來保證讀者的知情權。譬如“會須一飲三百杯”,閣下為何有如此海量?那是因為自從閣下仕途不暢,喜鵲別枝,琵琶別抱,心愛的女人在別人的懷抱。一代詩仙已經一無所有,只有剩下的那個胃還能裝幾斤燒酒?
又如“但愿長醉不愿醒”,那是因為“茶為文博士,酒是色媒人”,一個被女人拋棄的男人需要在花天酒地中證明自己還是一個“有能力”的男人。至于“與爾同銷萬古愁”,此“爾”顯然是妓女。
正因才子妓女同是天涯淪落人,五萬多首的《全唐詩》中,內容涉及妓女的才會高達兩千多首……總而言之,為順應“下身寫作”的文壇,本文需要始終恪守“酒色不分家”的立意。還望詩仙閣下充分發揚浪漫主義思緒,用唐代的燒酒把才子妓女這堆“干柴烈火”燒得更旺。
當然,應該承認,某些情節可能與史實不符,可是名人總免不了緋聞,這也正是商業炒作的需要。
行筆至此,組委會附帶申明如下:
第一、由于此次大賽得到眾多酒業集團的大力支持,組委會有權在來稿中有關“酒”的名詞前加上關于“酒品牌”的定語。譬如“將進酒,杯莫停”,組委會有權改為“將進茅臺酒,杯莫停”。又如“五花馬、千金裘,呼兒將出換美酒”,組委會有權改為“五花馬、千金裘,呼兒將出換古井貢酒”。
第二、根據行情考慮,本次大賽向所有入選者收取二百元賽務費,屆時將惠寄十本樣書。閣下貴為一代詩仙,應該不會斤斤計較這區區二百元吧。當然,你若不索取發票的話,組委會可以考慮打八折。
第三、組委會擬聘若干名特約編委,凡有意者請另寄二百元。屆時組委會將把大名以三號字體刊于封二,以示讀者。
此致
敬禮!
XX大賽組委會
二○○五年一月八日
文章來源:香港《大公報》文//陳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