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4日電 《北京娛樂信報》載文稱,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決定從今日起,調整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由現行的2‰調整為1‰。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1‰的稅率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15年來,股市印花稅率曾經有過數次調整。從印花稅稅率調整和股市走勢看,有兩個規律:一是印花稅稅率降低,股市不一定上漲。相反,印花稅稅率調高,股市一定下跌。二是印花稅率變動日的點位,不是行情見頂就是新一輪行情的起點。也就是說,印花稅稅率的變動,將是行情轉折的起點。
文章指出,金元證券分析師宋慶東認為,印花稅率變動確實會影響到股市的結構、換手率、活躍度、股價水平等,最終必將波及投資者的切身收益和股市的行情走勢,因此,“下調印花稅的政策正式出臺,在技術面配合的情況下,大盤完全可能走出一波中級反彈行情。”
文章還提到,1990年6月28日,深圳市頒布《關于對股權轉讓和個人持有股票收益征稅的暫行規定》,首先開征股票交易印花稅,由賣出股票者按成交金額的0.6%交納。同年11月23日,深圳市對股票買方也開征0.6%的印花稅,內地雙邊征收印花稅的歷史開始。
1991年10月,深圳市將印花稅率調整到0.3%,上海也開始對股票買賣實行雙向征收,稅率為0.3%。
1992年6月12日,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體改委聯合發文,明確規定股票交易雙方按0.3%繳納印花稅。
1997年5月12日,針對當時投機氣氛過度的市場狀況,證券交易印花稅率從0.3%提高到0.5%。
1998年6月12日,國家稅務總局又將稅率從0.5%下調至0.4%。
1999年6月1日,為了活躍B股市場,B股交易印花稅降低為0.3%。
2001年11月16日,為了激活市場,財政部決定將交易印花稅率從0.4%調整為0.2%。(記者黃靖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