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刊用《中國新聞周刊》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與西方發達國家不同,如果我們在環保問題上犯錯誤,不可能走回頭路。”
“我的經歷讓我成為一個執著于可持續發展理念的人。但在環保問題上,我不愿意成為預言者,因為問題太嚴重”
1月18日,國家環保總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停建金沙江溪洛渡水電站等13個省市的30個違法開工項目。這30個項目中,有些堪稱規模巨大,如金沙江溪洛渡水電站,裝機容量1260萬千瓦,為中國僅次于三峽電站的第二大水電站(三峽電站的裝機容量為1820萬千瓦),另一個被停建的電站——三峽地下電站,其裝機容量也達420萬千瓦。
這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實施后,環保總局首次大規模對外公布違法開工項目,處罰力度之大,為建國以來罕見。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在會上說,這些項目都是在環評報告書未獲批準的情況下,就已開工建設,有些工程已基本完成,屬于典型的未批先建的違法工程。
“國家環保總局將分期對違法建設項目堅決依法予以清查,發現一個處理一個,發現一批處理一批,決不允許出現像‘鐵本’那樣的違法建設項目。”潘語氣堅定,顯示出治理環境的決心。而外界則驚呼,“環保風暴”終于來臨。
44歲的潘岳已經不是第一次引起輿論的關注了。上世紀90年代初期,他在《中國青年報》副總編任上時,組織“重建中國大學生精神家園”等一系列的討論;90年代中期,他擔任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副局長時,主持清查國有資產流失;90年代后期任國家質量監督技術局副局長時組織了系列“打假”行動;去年10月,他在第五屆綠色中國論壇上題為《環境保護與社會公平》的主題演講,引人注目,到處流傳。這次,因為環保,他又一次成為公眾輿論的聚焦點。
“我們處罰的標準只有一個,就是它是否環保”
中國新聞周刊:這次國家環保總局通報了30家違法開工建設的電力項目,這在國家電力供應緊張,有些地區甚至出現“電荒”的情況下,尤為引人注目;也有人擔心這樣會加劇未來中國電力供應的緊張局勢。環保總局在做出這個通報之前,是否權衡過這個問題?
潘岳:我們是經過仔細權衡的。目前中國的電力是緊張,但是相對于未來的需求,在建電力項目非但不少,還遠遠多了出來。今年全國開工電站規模達到1.5億千瓦,超出批準額度的一倍半。更糟的是,全國2.8億千瓦在建項目中,還沒完成國家核準手續就擅自開工的高達1.2億千瓦。任其發展,從環境角度講,將再次形成高耗能工業與電站建設相互推進的惡性循環;從經濟角度講,勢必導致今后一段時期內發電能力大量過剩,金融機構不良貸款激增,破壞經濟的穩定發展。
中國新聞周刊:你在新聞發布會上提到決不允許“鐵本”事件重演。在“鐵本”事件發生后,也有人認為建設工程進行大半,如果繼續建設,項目建成之后,地方和國家都會有所收益。但是,一旦停工,損失則是100%。此次環保總局叫停的電力項目也會遇到類似困境嗎?
潘岳:叫停一批項目可能損失幾十個億。但如果這種勢頭持續下去,火電廠燃煤排放的溫室氣體一旦超出人均4噸,我們國際履約的費用每年就要達到500億,這個損失大不大?世界銀行計算,2020年之后,我們僅為燃煤造成的疾病就將支付3900億美元的費用,占GDP的13%,這個損失大不大?如果發電能力大量過剩閑置,銀行不良貸款激增,中國的金融系統一旦發生動蕩,所造成的國民經濟損失恐怕就不能以千億計算了。
我們這次處罰是依法進行的。如果說違法之后還就處罰討價還價,那么法律的威信何在?中央的科學發展觀如何落實?國家的法律法規得不到有效執行,就會失去權威,導致政令失效,社會混亂。從另一個角度說,為了國家的長遠利益,有時“矯枉”也須“過正”。
中國新聞周刊:從目前環保處罰的狀況看,由于民營資本企業規模小,環保措施上不去,經常會出現“民資”被查,“國資”獨存的現象,環保總局在查處時會考慮企業背景嗎?
潘岳:我們處罰的標準只有一個,就是它是否環保。我可以保證,在這個問題上不存在“國資”和“民資”之分,也不存在任何歧視問題。我們并不是只打“老鼠”不打“老虎”,只要環保違規,就要處罰。
“讓弱勢地區和群體不用在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之間做出非此即彼的選擇”
中國新聞周刊:很多人都提到,中國目前還是發展中國家,面臨著各種發展任務,而環保并不是萬能的,為什么你這兩年卻還如此強調環保?
潘岳:并不是我現在在環保局就單方面強調環保,我曾多次說過,單純的經濟發展并不能解決我們所面臨的所有問題。比如經濟發展了,不解決好分配機制,會帶來巨大的貧富差距,最終導致社會不穩定。許多體制問題如果不加緊改革,經濟發展越快,危機來得也就越快。
我一直認為要反思“唯經濟增長論”,當然更反對“唯政治決定論”。特別對中國這個文明古國來說更是如此。中國幾千年來一直同根同種同文生存發展到今天,肯定不是僅僅依靠經濟或軍事,更多地是靠一套充滿著政治智慧的文化倫理體系。而這套文化倫理體系的內核便是“和諧”。如今,單純強調經濟而引發的環境與社會問題的例子已經不少:SARS、沱江污染等一系列安全事故都說明了這些。我們的人口資源結構和國外有很大不同,西方一些國家在環保問題上走了彎路,吃夠了苦頭,憑著過去積累的足夠金錢與技術,還可以回頭走循環經濟與利用新能源的路。但是我們不一樣,我們如果在環保問題上犯錯誤,根據現實的資源環境生存空間,就不可能走回頭路了。環境問題已經不是能否造福子孫后代的問題,而是成為我們這代人是否能夠安然渡過的現實問題。我們的環境容量已經達到了支撐經濟發展的極限,環境問題已經成為制約中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瓶頸之一。
中國新聞周刊:但中國面臨的現實問題是,既要發展經濟,又要保護環境,這是兩難的選擇。
潘岳:實際上,我們可以并應該立即改變現有的發展模式,盡快走向上發展循環經濟的道路。美國是在人均8000到10000美元的情況下解決環境問題的,韓國是在人均4000到6000美元的情況下解決的。現在中國東部一些省份的人均生產總值達到3000元,利用一些成熟的技術,我們也可能提前解決環境問題,做到經濟發展和環保并重。也就是說,我們可以在東部實行環境優先,改變那里干部的考核內容。
中國新聞周刊:為什么要首先改變干部的考核內容,把它作為一件很重要的事來做?
潘岳:各地的發展戰略應該根據不同的區域來制定。有些地方就不適宜發展工業,它所面臨的主要任務是保持那里的生態和水源。那么,考核這里干部政績的指標就不能再是一年生產了多少化肥,交了多少稅。考核他們的標準很簡單,就是看看那里的水土保持如何?有些地方適合發展工業,那么就在發展工業的基礎上對其污染進行治理。不同的區域應該根據不同的人口總量、經濟總量來劃定不同的目標,制定不同的標準,實行不同的政策。這個問題不解決,就必然會出現各地方發展低水平重復性的建設項目,同時也帶來難以解決的環保問題。
中國新聞周刊:但對于一些貧困地區,那里首先要解決的還是溫飽問題,我們在實地采訪中也發現,當地一些人就認為,溫飽都沒有解決,環保就是侈談。
潘岳:環保和社會公平是當今中國環保事業的核心問題之一。在社會貧富差距懸殊的情況下,保護環境十分困難。富人不愿意放棄已經享受到的物質富裕,窮人也不甘受窮,要千方百計發展經濟,追求高消耗的富裕生活方式,此時強調環保,會被誤認為是在否定窮人的權利。但如果允許窮人以毀壞環境的方式來追求經濟和社會平等,整整13億人,就那么點資源,可能會毀滅整個民族生存的依托。
為此,我們正在研究生態補償機制,就是讓環境受益地區為保護環境犧牲利益的地區付費,讓環境資源消費多的富裕人群向貧困人群付費,讓污染大戶向受害百姓付費。這樣弱勢地區和群體就不用在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之間做出非此即彼的選擇了。
“我不是預言家,嚴峻的現實已擺在那里,還需什么預言呢?”
中國新聞周刊:你可能算得上是中國第一批環保記者,上世紀80年代從事環保報道和環保調查的經歷,對你現在從事的環保工作有何幫助?
潘岳:那時候從事環保報道,做過不少實地調查,也寫了一些“批評報道”,擔當了很大的責任,有一次差點斷送了我的記者生涯,但我至今對這段經歷不后悔。比如當年我對云南滇池的報道,承擔的壓力非常大。可是,20多年過去了,滇池現在要治理的成本起碼是當年的幾十倍。那時候錯過了治理的最佳時機。
這對我的觀念產生了很大的影響。我是宏觀經濟部門出身,并不是一個純粹意義上的環保工作者。但我無論在什么部門都在重復著同一種聲音:我一直是一個可持續論者,是一個執著于可持續發展理念的人。
中國新聞周刊:你經歷的部門非常多,也提出過不少帶有預見性的問題,比如較早地提到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市場質量問題等等;這些問題是你一直以來思考的,還是你身處哪一個部門就會把這個部門的問題看得非常重要?
潘岳:我去的這些部門有些共性。在國資局的時候,國資并不被人重視,現在國資流失成為一個大問題。當時我們做的一項重要工作就是清查國有資產流失。開始大家對這方面認識不深,通過清查才知道問題很嚴重,一個數據可以說明:根據當時的調查,國有海外資產有2萬億,但登記的只有1800億。國有的海外公司3萬個,登記的只有2000個公司。這之間的差距當然非常說明深層掩蓋的諸多問題。
到了技術監督局的時候,技術監督不被重視,市場造假泛濫,很多打假工作都要從頭做起,從一個民族素質來看,我們的質量意識是需要大大提升的。我為此盡了力。
到體制改革部門相對超脫一些,這個部門沒有自己部門利益,因為它沒有一項審批權。我可以比較從容冷靜地研究經濟體制、行政體制、乃至政治體制改革問題,這對形成我宏觀觀察問題的習慣大有幫助。
到了環保部門,我發現“可持續發展觀”提出了10多年,但并沒有得到真正的執行。我不想說,我自己到了哪個部門就把這個部門的權能夸大得非常重要,而是非常巧合地趕上這些部門恰好正處于改革的最前沿。我不是預言家,嚴峻的現實已擺在那里,還需什么預言呢?在環保問題上,我更不愿意成為預言者,因為問題太嚴重,從中國特有國情來看,再不抓緊治理,就根本無法治理了。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記者:孫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