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4日電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吳敬璉在最新一期《財經》雜志撰文指出,收入不平等、貧富差距過大,是目前中國社會面臨的一個嚴重問題。新一屆政府非常重視保護弱勢群體的利益,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進行農業稅改革、提高農民收入、為農民工追討工資,等等。現在的問題是,在新的一年里,怎樣使政府縮小貧富差距的努力更富有成效?
文章指出,要弄清楚貧富差距持續擴大的根本原因何在,才能對癥下藥和藥到病除。有一種看法認為,我國貧富差別擴大的根源在市場化改革。持這種觀點的人常常引用美國經濟學家奧肯關于效率與平等相互替換(即負相關)的原理,指責與中國市場取向改革相聯系的“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是自相矛盾,甚至是“掛羊頭,賣狗肉”。其實,這種論調對于效率與平等關系的解釋是不確切的。收入不平等可以由不同的原因造成:它可以是由機會不平等或者起點不平等造成,也可以是結果不平等的直接表現。奧肯所說的效率與平等間的負相關關系,存在于后一種情況下。至于機會平等的程度,一般說來,卻是與效率的高低正相關的。例如過去高考和就業中存在的“學好數理化,不如有一個好爸爸”的情況,就是發揮專業人員積極性和提高經濟效率的極大障礙。
文章稱,建立法治的市場經濟有助于抑制這種活動和實現機會平等,因此既有利于效率提高,也有利于收入平等的實現。鄧小平提出“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正是要激勵那些勤于勞動、善于經營的人能夠發揮他們的才能,在市場活動中為社會做出更大的貢獻。如果不是這樣,不是去推進我國的法治市場經濟的制度建設,而是讓少數人憑借行政權力進行尋租活動,甚至靠鯨吞國有資產和掠奪大眾而暴富,效率和平等的狀況都會惡化。所以,以分配狀況惡化為由來反對我國市場取向改革的大方向,是沒有道理的。我們應當通過市場取向的改革,進一步鏟除尋租的土壤,既推進平等,又促進效率的提高。
文章提出,那么,又應當怎么看待結果不平等造成的社會矛盾和效率損失,應當采取什么措施來加以消弭呢?在我看來,在消弭結果的不平等方面,一件眼前能夠做、也完全應該做的事情,是劃撥部分國有資產來償還國家對國有企業職工的社會保障隱性負債。這件事情早在1993年中共中央決定在養老保險中引入個人賬戶制時就曾經擬議過,但由于種種原因未能實現。2001年再次提出,但是陰差陽錯,“劃轉”演化成完全不同的另一件事情——“減持”。而“減持”由于違反了程序公正的原則也不可能進行下去,于是償還政府對職工的隱性負債問題也束之高閣了。
文章還提到,向職工劃轉國有資產對于縮小貧富差距,消弭社會矛盾的好處可以看得十分明顯。不僅如此,它對2005年資本市場等其他方面改革也會產生重大影響。
首先,這有助于解決國有企業國家股一股獨大的問題,改善我國大企業的所有制結構。在原來的國有資產劃撥給老職工以后,老職工集體的代表機構,比如說社保基金理事會可以自己經營或者交由基金管理公司托管。作為機構投資者的社保基金理事會或托管的資產管理公司派董事進入董事會,對推進國企改制和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好處極大。十五大要求“努力尋找能夠極大推進生產力發展的公有制實現形式”,在我看來,廣大職工通過社會保障基金持有大企業的股份,正是這樣一種公有制實現形式。
其次,這也有利于在規范的基礎上發展資本市場。我國資本市場的管理層提出過“中國資本市場需要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的口號。但是,機構投資者也是各式各樣的,例如追求高回報、專做投機和短炒的對沖基金就不見得有利于資本市場的穩定。不過社保基金是不一樣的。受托管理職工“養命錢”的社會保障基金,只能追求低風險的中度長期回報,因而是資本市場的穩定力量。(吳敬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