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6日電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鐵道部副部長胡亞東說,鐵路部門實行票價浮動,是根據國家發改委2002年下發的關于公布部分旅客列車實行政府指導價實行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來執行的,經過聽證會并報經國務院批準的政府指導價方案,不僅適用于2002年,同時也適用于今后較長一個時期。
胡亞東強調說,2002年1月,由國家發改委舉行的關于部分旅客列車票價實行政府指導價方案的聽證會,目的是建立適應市場需求的、靈活的鐵路客運價格機制,經過聽證并報經國務院批準的政府指導價方案。春運期間,鐵路部分旅客列車實行票價浮動,主要是考慮發揮價格杠桿的調節作用,分流旅客,削峰填谷,并不是想增加收入。
據了解,今年春運期間鐵路部分旅客列車實行票價浮動特點有三:一是范圍有限。節前票價上浮嚴格控制在北京、上海、南昌、鄭州鐵路局和廣鐵集團始發的部分緊張方向的旅客列車;節后嚴格控制在鄭州、濟南、上海、南昌、柳州、成都鐵路局和廣鐵集團始發的部分緊張方向的旅客列車以及北京西始發經京九線至深圳的旅客列車,票價上浮的旅客列車范圍非常有限,僅占全國鐵路旅客列車總數的12%左右。而且,學生票、革命傷殘軍人票價不上浮。
二是時間有限。節前上浮的日期為2月1日--日,節后上浮的日期為2月11日以后。鐵路明確規定,節前已上浮的列車節后上浮不超過13天,節前未上浮的列車節后上浮不超過15天,同一線路、方向的列車票價上浮時間最多不超過20天。
三是幅度有限。今年春運票價上浮幅度,硬座為15%,其他席別為20%。為鼓勵旅客避開高峰出行,鐵路明確規定,凡節后票價上浮的列車,在2月8日--10日實行票價下浮,下浮的幅度為10%,臨客返程方向的列車,相關鐵路局可確定票價下浮的日期和幅度。(周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