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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粵澳警方早前簽訂《粵澳警方禁毒部門關于對廣東省內查獲的澳門籍吸毒人員移交出境合作協議》后,廣東省公安廳昨首次移交三十四名在內地吸毒被捕的澳門人。此合作機制生效后,既警示北上濫藥者,亦有效預防及打擊跨境毒品犯罪。
近年澳人北上濫藥情況嚴峻,濫藥者覆蓋不同年齡層,粵澳警方長期保持溝通合作,濫藥之風依然狂吹。今次移交本澳的吸毒人士,實時被取消《港澳同胞回鄉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釘證”三年,不得踏足內地。
合作機制直接體現了內地與本澳警方全力打擊跨境涉毒罪案的決心,且有能力、有效率地遏止跨境濫藥之風,行動迅速而具積極性。不但對有意北上濫藥者敲響警鐘,亦代表粵澳警務合作進入新的合作臺階。
內地夜場龍蛇混雜,不法之徒容易藉娛樂場所推銷毒品,向夜場人士出售違禁藥品、含有迷幻或鎮靜成份的精神科藥物,今后應加強打擊。內地物價便宜,尤受澳人歡迎,靑少年北上濫藥有趨增之勢。如何在坊間加強宣傳濫藥、吸毒的禍害,特別警醒靑少年切勿嘗試,宣傳工作十分重要。
粵澳警務合作在今次行動中進入更緊密的合作階段,珠海、中山兩市的毒窩曝光,意味著廣東周邊的發達城市販毒情況仍然嚴峻。
兩地警方必須強化情報交換,可透過在內地吸毒而被捕的澳人口中,得悉省內毒源窩點,隨即通報當地公安部門,及時行動,一方面使粵公安廳有效整治省內毒品黑點,同時掌握到各地毒販活動與相關的犯罪情況,全力掃蕩,堵塞毒源。加強粵澳“毒情”訊息,可打擊澳人喜好濫藥的場所,強化粵澳警方合作,彰顯成效。
在是次行動中有兩男一女為學生,約占移交毒犯中的一成,可見靑少年北上濫藥逐漸成風。被遣返回澳的吸毒者,社工局、敎靑局等相關部門應及時跟進。
對于吸毒靑少年,懲罰未必是最理想的手段。有社工認為,靑少年濫藥多出于好奇,有的想透過啪丸自我炫耀;有的想暫時減壓,或認為新潮,心態不一。政府部門、社團機構及家校等應加強合作,及時糾正靑少年的錯誤觀念,正視毒品對自身的摧殘,以及對社會帶來的禍害,認識到以身試法必受懲治。
內地移交濫藥者返澳,對打擊販吸毒起阻嚇作用,但全面普及澳人、尤其是年輕人正視毒品禍害亦同樣重要,多管齊下,方能有效遏止濫藥之風。(摘自澳門日報1月26日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