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桂林一月二十七日電(記者 劉桂陽)昨天晚上,桂林兩江國際機場發生一起山東航空公司因與乘客就航班延誤的賠償問題未達成一致意見,飛機棄客而去,造成十名乘客滯留機場的事件。
一月二十六日,由桂林飛往濟南,經停杭州的山東航空公司的SC四九五二航班,原計劃十六點十分從桂林起飛。搭乘這架飛機的四十名乘客約在十四點先后來到達桂林兩江國際機場;十四點二十分,機場通知,因航空公司計劃延誤,預計起飛時間為十九點二十分,請旅客到機場賓館休息。
當晚二十點四十分左右,乘客來到機場,被告知飛機約在二十一點十分降落在桂林兩江國際場。按照《中國民航法》的有關規定,飛機延誤四小時,乘客將獲得二百元人民幣的賠償。乘客要求山東航空公司以現金的方式支付賠償金,山東航空公司同意了這一要求,但答復必須是飛機降落以后。因有一位乘客有過航空公司毀約的教訓,于是要求山東航空公司在登機前支付賠償金,山東航空公司拒絕了這一要求;乘客就要求機長或者乘務長在賠償書上簽字,也遭到了拒絕。于是雙方在這一問題上僵持不下;機場和乘務人員多方勸說,希望乘客能盡快登機。有約三十名乘客在勸說下登上了飛機;另十名乘客堅持航空公司不踐約,就不登機。乘務組在這種情況下,卸下了這十名乘客的行李,于二十二點四十五分起飛離去。這十名乘客至今天上午九時仍滯留機場。
這十名乘客要求山東航空公司對此做出合理賠償及書面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