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譽體壇的“亮晶晶”組合中,郭晶晶早回到了跳水池邊,而陽光少年田亮卻被調整出國家隊。這不禁讓眾多喜歡、關心田亮的人為他感到惋惜。
為田亮惋惜,因為他是兩屆奧運會跳水冠軍,為國家拿了金牌爭了光。然而,在海嘯過后去災區拍寫真集,過于頻繁地“走穴”,未經允許私自與演藝公司簽約,商業收入沒按規定上繳……作為一名奧運明星,田亮的做法有背奧運精神。
現實是一面鏡子。不少奧運明星對待商業活動的態度,與田亮大相徑庭。我們所熟悉的中國女排隊長馮坤,在受邀參加商業活動時,總先征得排球管理中心的批準。還有人們所推崇的劉翔,簽下商業性合同后,主動按規定將部分收入上交田徑管理中心。同為奧運冠軍,田亮卻缺乏這方面的意識。其實,我國運動員多年來享受著舉國體制的待遇,一切費用都由國家承擔。沒有國家長期的培養,哪來他的今天?就像劉翔離不開跨欄一樣,一旦脫離了跳水,田亮這塊牌子就不那么值錢了。年輕的田亮未必深韻這些道理,可田亮的經紀人應該明白,不光要為田亮策劃如何賺錢,更要引導他保持良好的公眾形象。
如果再往深處想,這件事情發展到今天這個地步,除了田亮和他的經紀人,游泳管理中心和跳水隊也有可以吸取的教訓。在田亮長達數月、很多次的商業活動中,中心和隊里恐怕不會視而不見,至少在與田亮的溝通上出現了問題。俗話說,防微杜漸。如果中心和隊里的領導在與田亮談話的過程中,既能曉之以理,又能循循誘導,再通過田亮的教練張挺這座“橋”,來幫助做田亮的思想工作,恐怕事情就不會發展成這樣了!
在為田亮惋惜的同時,確實有值得總結和思索的。(薛淼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