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報道:曾俊華發表署名文章:披露數碼港策劃及落實過程 (2005-01-26 10:38:34)
中新網1月27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曾俊華今日發表第二篇針對數碼港問題的署名文章,反駁無理指責,強調數碼港計劃并不存在所謂“利益輸送”。
曾俊華在文章中強調,目前數碼港的發展模式令政府所得收入遠較將住宅部分分拆出售所得為多,而數碼港在落成后即移交特區政府,故發展商電訊盈科(電盈)不但無權在數碼港逾百億收入中分一杯羹,亦須承擔物業價格變動帶來的市場風險。
他又說,雖然目前數碼港出租率未如理想,但他強調,硅谷經過了差不多20年的時間,才凝聚了英特爾、思科及蘋果計算機這些頂尖公司。相比之下,數碼港只是處于起步階段。“我深信,在不久的將來,數碼港定可展示本身的價值。我們身為香港的一分子,為何不給數碼港一個茁壯成長的機會?”
曾俊華在文章中形容數碼港計劃是“三贏”的局面,又羅列數據,強調根據最新預測,發展計劃由2004至2010年可供分帳的收入盈余總額約為176億元,政府可從中分得約114億元。政府已于去年8月首次分得這個數額中的16.7億元;而按數碼港部分及住宅部分計算,政府的投資可獲得不錯的回報,估計每年的內部回報率為9.43%至11.2%。
按相同的假設,電盈會從收入盈余中分得約62億元,較其出資額多出18.4億元。不過,電盈需要到2007年才可收回全部出資金額。
他指出:倘按相同的住宅部分建筑費用和平均售價比較,估計電盈所得的利潤凈額(18.4億元),將遠低于地產界于1999年建議將住宅部分分拆的模式,而以這個模式計算的回報凈額估計為80至9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