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刊用《中國新聞周刊》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對于中國中長期經濟增長,人們不乏信心,問題在于股市的基礎性制度架構。因此,目前,政府應該通盤考慮,解決長期糾纏中國股市的根本性制度問題
股市已經到了最危急的時刻。1月20日,上證指數更是跌破1200點這一心理底線,直探1189點這一8年來的新低,股市出現惶恐情緒。
正是在這種背景下,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決定從2005年1月24日起將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現行的2‰下調為1‰。這是又一項落實“國九條”關于資本市場稅收優惠政策的舉措。在此之前,政府已經下調了證券期貨交易所以及證券期貨公司營業稅。
不過,新浪財經頻道隨后進行的調查顯示,42.26%的股民認為,印花稅稅率下調對股市影響不大。這一點是顯而易見的。目前,市場資金流向已經發生根本性流轉,大量投資者已經選擇了不交易,降不降稅又有何區別?況且,印花稅本身也只在中小投資者投資成本中占很小比例,對于目前救市影響不大。
市場目前眼巴巴等著政府出臺更多利好政策救市。然而,即使政府出臺權宜的救市措施,效果也不會太好。
假如市場的基礎性制度框架本身是比較合理的,只是由于外部沖擊而臨時出現麻煩,則管理層的臨時性救市政策,當可收到一定效果,因為市場具有較正常的政策反應機制。然而,目前我們面臨的問題源于股市內在的制度問題,政策救市或者刺激一時,但并不能自動地使市場走向自我良性循環的軌道。
一個人所共知的事實是:近幾年來,政府的臨時性救市措施的效應似乎一直在遞減。短暫的繁榮之后,隨之而來的則是更深的下跌。任何短線的救市措施,都很難堅定長期投資的信心。而長期投資的信心,只能來自于對實體經濟增長的信心,及對股市基礎制度的信心。
對于中國中長期經濟增長,人們不乏信心,問題在于股市的基礎性制度架構。因此,所有評論家都同意,目前,政府應該通盤考慮,解決股市的根本性制度問題,誠如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所說,需要構建一個穩定增長的制度保障。
管理層其實也一直在進行制度改革,比如推行保薦人制度,又出臺IPO詢價制度。但這些改革,仍然屬于技術層面的修修補補。而在基礎性制度扭曲的情況下,技術層面的解決方案也同樣會被扭曲。
由于中國股市不是市場自發生成的,而是政府所創立的,因而,股市的基礎性制度,直接取決于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從一開始,股市就被政府視為為國有企業融資的渠道。這本身扭曲了股市的功能。為了實現這一目標,政府對企業上市實行了嚴格的管制,上市的標準由證券市場監管機構確定,具體哪家企業可以上市,也由證監會審批。為了給國有企業融資,而又繼續保持國有股的主導地位,因而,就形成了目前市場評論家討論最多的是股權分置問題,大股東與流通股股東生來就處于不平等狀態。這被普遍認為是急需解決的根本問題。
不過,去年年初就發布的《國務院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即國九條)早已經提出了解決股權分置問題的基本原則:“積極穩妥解決股權分置問題……穩步解決目前上市公司股份中尚不能上市流通股份的流通問題。在解決這一問題時要尊重市場規律,有利于市場的穩定和發展,切實保護投資者特別是公眾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令人遺憾的是,一年多來,在解決股權分置問題上,似乎沒有什么進展。
因此,不少評論家呼吁決策層拿出“大智慧”,解決長期糾纏中國股市的基礎性制度問題。對于政府來說,大智慧就意味著厘清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減少政府對市場的控制和干預,讓市場按照自己內在的邏輯來運行,這樣,人們就不會把市場的錯誤及由此給自己帶來的損失歸咎于政府。
為此,可能需要調整證監部門的權力,減少政府權力對市場的扭曲,讓證監部門真正成為一個按照法律維護市場穩定、保護投資者利益的監管機構。比如,可能需要改革上市制度,將上市審核權交給證券交易所。
大智慧還意味著,政府平等地對待市場中的所有參與主體。對政府來說,不管是國有股還是流通股,不管是國有證券公司,還是中小投資者,都是平等的市場參與者,政府對它們提供同樣的法律保護,而對任何人的違法違規活動,也同樣嚴懲不貸 而目前,政府的市場監管卻存在一定問題。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欺詐投資者,大股東胡作非為的事情所在多有,卻沒有幾人受到制裁。甚至對于中小投資者追索賠償的起訴,司法機構也退避三舍。正是這樣不公道的監管,讓中小投資者喪失信心。
過去三年間,在中國經濟相當繁榮的背景下,股市卻飛流直跌1000多點。這一殘酷的事實證明,到了痛下決心根除痼疾的時候了。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