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7日電 據羊城晚報報道,《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昨日公布,公開征求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據介紹,該草案最大亮點包括:吉祥號機動車牌可有償選號有償使用,所得款項全部納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這一規定為全國首創。
——12歲以下兒童不許坐前排
《草案》明確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等安裝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應當登記。“對電動自行車不予登記并禁止上道路行駛的,由地級以上市政府報省政府批準”。
——吉祥車號可有償使用
此外,《草案》還包括:“機動車牌號可有償選號,有償使用的機動車號牌號碼不得超過全部數量的20%;用人單位雇用機動車駕駛人,應當要求被雇用人提供交通安全記錄;機動車遇交通弱者橫過道路應當避讓;中小學校車噴涂黃顏色,貼標志;其他車避讓校車;規定12歲以下兒童不得在機動車前排座位乘車。”
——行人負全責司機也要賠償
《草案》同時提出:“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機動車方的)減輕比例不超過80%。但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禁止非機動車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的,機動車方的減輕比例不超過90%。”(王普、梁克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