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福科:我中大獎了
福彩中心:你沒中獎
“我中大獎了!”2004年11月4日一大早,張福科捧著當日的《新疆都市報》第四版上刊登的《新疆風采》福利彩票25選7開獎公告,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張再次把25選7二次開獎公告第2004068期中獎號碼仔細看了一遍,02060708101113,再對照自己手上的一張25選7第68期的復式福利彩票的號碼,0206070809101113。自己所買的彩票包含了公布的中獎號碼的所有號碼,張確信自己中了當期140萬元大獎。
但興奮之余,他發現,當期中獎注數為0,而每注獎額也為0。
張福科生疑,是不是報紙登錯了。于是,他又拿來當天發行的其他報紙,發現所公布的開獎結果中獎注數都是0。
張福科是個鐵桿彩民,自從《新疆風采》福利彩票發行以來,幾乎期期都買,每月買彩票的開銷都在300至400元,這期間他也中過獎,但最高一次也不過50元,但張仍樂此不疲。
2004年10月27日下午,張像往常一樣來到投注站,花了448元購買了7張“娛樂獎”彩票,其中6張是9個號碼的復式投注彩票,每張花費72元,最后一張則花了16元購買了8個號碼的復式投注彩票,號是:0206070809101113。
《新疆風采》有多種玩法,“35選7”、“25選7”還有就是開始不久的“25選7”的二次開獎玩法。張沒有買其他玩法,因為在他看來“25選7二次開獎”,等于是“13選7”,這種中獎的概率比其他幾種玩法要大得多。
張翻著報紙,“是不是福彩中心的電腦出錯了?”張這樣想著,隨即把電話打到新疆福利彩票發行中心。
“你沒中獎!”福彩中心工作人員回答得非常干脆。
張福科一手拿著彩票,一手拿著報紙,糊涂了。
福彩中心:你不符合我的規則
張福科:你不符合你的規則
張福科不甘心140萬元就這么飛了。他撥通了一位同鄉律師任栓林的電話,兩人相約立即趕往新疆福彩中心。
在福彩中心,一位副主任接待了他們。據張福科稱,當時這位副主任說,福彩中心搖出的號碼根本就不符合6個號連在一起這一規則,所以就不是中獎號,你的彩票沒有中獎。
福彩中心工作人員給了張福科和任栓林一份“玩法說明”,這是“新彩發字(2004)125號”《關于使用調節基金開展10起“娛樂獎”促銷活動的報告》,在附件“玩法說明”的第4條“中獎”一欄中有這樣一段文字說明:
“投注號碼與當期‘娛樂獎’25選7二次開獎搖出的7個中獎號碼完全相同,且開獎號碼中包含一組6個(或7個)連續的號碼(即中7連6),即中得當期‘娛樂獎’。”
此時張福科才明白,這個玩法原來是有特定規則的。也就是說,按照福彩中心制定的規則,當期根本沒有搖出中獎號碼,所以張也無從談中獎了。
聽了福彩中心工作人員的解釋,看著“玩法說明”,張福科的疑問非但沒有消除,反而更大了。
“既然搖出的不是中獎號,為什么要在報紙上刊登‘中獎號碼’的字樣,你在報紙上公布的刊登的應是中獎號,不是中獎號你公布刊登出來干什么?”張福科對此十分不解。
面對張福科的質問,福彩中心負責人的回答是:這只是對文字的理解不同而已。
張福科認為,不是自己所持彩票不符合福彩中心制定的規則,因為自己購買的復式彩票號碼不僅包含了開獎公布的7個號,而且有6個連號,0206070809101113,稍識數的人都可以看出060708091011是連在一起的6連。自己所持彩票是符合福彩中心所制定的規則的,而是福彩中心公布的開獎號不符合規則,既然公布的是中獎號,卻沒有連在一起的6連號,02060708101113不符合他們自己定的規則。
任栓林律師也稱,既然不符合自己制定規則的號,為什么要當中獎號公布,這有誤導彩民之嫌。
張福科:這是一個高智商陷阱
福彩中心:這個玩法有合法手續
在張福科和任栓林律師看來,按照福彩中心現在的做法,不論彩民怎樣,都很難中得這種玩法大獎。任栓林解釋道,你所購彩票7個號如果和公布的號不同,這當然沒中;而當你所持的彩票有7個號和公布的號完全相同,你也中不了,因為他公布的號不符合他自己制定的規則,因而也不是中獎號。在中獎號碼出現概率非常低的情況下,又要求彩民的彩票號碼與難得出現的中獎號碼相符,這種概率極低。
任栓林律師認為,一般彩民并不知道“中7連6”規則的實際意義,或者有些人根本不知道有這樣的規則,因為福彩中心并沒有以公告的形式向社會公示。在一般彩民眼中“13選7”的概率要比“25選7”高得多,而且獎金額高,又可以累積,這激發了部分彩民購買這種彩票的熱情。
據任律師介紹,一般彩票的玩法,每期都會搖出一個中獎號,這是確定的,也是必須的,至于有無彩民中得,那是另一回事。有人中有人得,無人中則累積。而這種“中7連6”的玩法,按現在福彩中心操作的方法,每期是否能搖出中獎號都是不確定的,彩民中獎的概率就可想而知了。
據任栓林說,他為此專門請教過新疆大學一位數學教授,按照“中7連6”的規則,依福彩中心現在的做法,每期開獎只搖一次,不論是否搖出符合規則的中獎號,每周2期,“中7連6”出現的概率為200多年才有可能出現一次符合規則的中獎號碼。“我們本來預計幾期之內就可以出獎,現在已經20多期還沒出獎,這種情況是偶然的,屬于小概率現象。”新疆福利彩票發行中心負責人說。
這種玩法是否在銷售前進行過專門論證和實踐呢?張福科和任栓林提出疑問。“這個玩法是經過財政廳批準的,有合法手續。”福彩中心負責人這樣回答。
面對福彩中心的種種解釋,張福科和任律師認為都無法站住腳。
法院:不支持張福科狀告福彩中心
張福科:法院回避了關鍵問題
2004年11月5日,張福科向烏魯木齊沙依巴克區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狀告新疆福利彩票發行中心,要求確認張福科中得2004年068期“25選7”二次開獎140萬元大獎并兌付彩金。
張福科在訴狀中列舉了四條理由支持上訴請求———
一、游戲規則是由福彩中心在公布中獎號碼時掌握、衡量和運用的,中獎號碼也是由福彩中心公布的,而且公布的中獎號碼也正確無誤。無論福彩中心怎樣適用規則,但最終向社會公布的是中獎號碼,既已公布,必然產生相應的確定法律后果。
二、任何一種彩票、任何一種發行方式,都不能允許哪一期的開獎結果沒有中獎號碼,不開出中獎號碼不符合彩票發行通行的規則。如果沒有中獎號碼,屬于違規操作,是有意誤導彩民。
三、福彩中心每期公布中獎號碼的行為是終結性行為,也是合同意義上的承諾行為,是不可糾正、不可逆轉,不可更改的,承諾應全面予以履行。
四、假設規則有效,假設沒搖出中獎號,那么,福彩中心在開獎時應繼續搖號,直至搖出符合6連的號碼,并將該號碼公布為中獎號碼。
福彩中心對張福科的起訴予以回應,他們在答辯狀中稱:張福科所持的中獎彩票的7個號碼未形成6個連號,其要求兌獎的請求不符合兌獎的規則。
2004年12月2日,沙區人民法院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張福科購買的彩票真實。但其所持的彩票不符合新疆福彩中心通過媒體公布的游戲規則。故張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張福科拿著判決書,對這個判決更是感到困惑,難道法院的法官也不識數?
他認為法院回避了一個重要而關鍵的問題,即公布刊登的中獎號碼根本不是實際中獎的號碼。
張福科決定繼續上訴。他說:這個官司我要打到底!
【來源:中國青年報;作者:劉冰、李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