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二月十七日電 (記者 朱大強)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今天宣布,從今年三月一日開始,在天津市、重慶市辦理居民個人赴港澳地區(qū)旅游。
據悉,在重慶市辦理居民個人赴港澳地區(qū)旅游僅限渝中區(qū)、江北區(qū)、南岸區(qū)、沙坪壩區(qū)、九龍坡區(qū)、大渡口區(qū)、北碚區(qū)、渝北區(qū)、巴南區(qū)、萬州區(qū)、涪陵區(qū)、長壽區(qū)、江津區(qū)、永川市、合川市。
在開辦居民個人赴港澳地區(qū)旅游后,居民可按需申請個人赴港澳地區(qū)旅游。除國家工作人員外,申請人僅憑個人身份證、戶口簿即可向其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往來港澳地區(qū)通行證及訪問簽注。申請人領取通行證件后,可自行往來港澳地區(qū)。在未開辦居民個人赴港澳地區(qū)旅游的地區(qū),居民赴港澳地區(qū)旅游,須參加指定旅行社組織的旅游團,隨同旅游團進出港澳地區(qū)。
自二00三年七月二十八日以來,廣東省、北京市、上海市以及福建省的福州(僅限市區(qū))、廈門、泉州,江蘇省的南京、蘇州、無錫,浙江省的杭州、寧波、臺州等城市已陸續(xù)開辦了居民個人赴港澳地區(qū)旅游。(完)